潘季訓
潘季訓
浙江烏程(今吳興縣)人,字時良,號印川。明代後期四次出任總理河道,主持治理黃河和運河。潘季訓在治河中,總結了前人對於黃河水沙關係的認識,提出了束水攻沙的治河方針,對後代治黃有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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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理論方面的貢獻主要在於定性闡明了水流挾沙力的概念。他觀察到在河流中泓處水深往往較大,而緩溜處往往較小,並認為這是由於流速較高的水流挾沙力大,河床被刷深,而流速較低的水流挾沙力小,河床被淤淺。於是他主張黃河下游不宜分流,決口也應及時堵塞。因為“分則勢緩,勢緩則沙停,沙停則河飽,飽則奪河”。他提出,治理高含沙河流的主要方法是,利用堤防淤灘固堤縮窄河床斷面,加大水流速度,逐步沖深河床。他把這一認識概括地表達為“築堤束水,以水攻沙”。潘季訓還認識到,清水挾沙力比渾水高,主張黃河下游應拒絕高含沙量的河流匯入,盡量引入清水河流,以提高河流的沖刷能力,這就是“蓄清刷黃”。“束水攻沙”和“蓄清刷黃”闡明的水流挾沙力概念,與近代河流動力學原理一致。《河防一覽》是潘季訓治河理論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