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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規則
吳思作品
《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遊戲)是2009年02月01日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是吳思。作者以亦雅亦俗、亦莊亦諧的寫作方式,敘述了歷史上值得人們思考的大大小小的無數案例,在生動、有趣地講述官場故事的同時,作者透過歷史表象,揭示出隱藏在正式規則之下、實際上支配著社會運行的不成文的規矩,並將其名之曰“潛規則”,進而指出潛規則的產生在於現實的利害計算與趨利避害。
書中對於潛規則的定義、特徵,潛規則陰影下皇帝、官員、百姓的不同處境與抉擇,潛規則盛行的社會土壤,以及潛規則何時會萎縮,均有論述。潛規則現象產生、盛行於我國的封建社會,但它一時還難以消失,只有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才能最後根除潛規則。
吳思,1957年生於北京。1978~1982年在中國人民大學中文系讀書。畢業後分配到《農民日報》,先後任總編室副主任、群工部副主任、機動記者組記者。1993年,出任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主辦的《橋》雜誌社副社長兼中文版主編。1997年至今,供職於《炎黃春秋》雜誌,先後任執行主編、副社長、總編輯。著述在國內外引起廣泛影響。曾獲評為《新周刊》2004新銳榜“年度知道分子”。
吳思《潛規則》
修訂版序言
自序:關於“潛規則”和這本書
正編
身懷利器
老百姓是個冤大頭
第二等公平
當貪官的理由
惡政是一面篩子
皇上也是冤大頭
擺平違規者
論資排輩也是好東西
新官墮落定律
正義的邊界總要老
官場傳統的心傳
晏氏轉型
崇禎死彎——帝國潛規則的一個總結
有關潛規則的定義
雜編
笑話天道
古今中外的假貨
我們的人格理想
理解迷信
代後記:農民與帝國
附錄
《新周刊》:潛規則十周年專訪吳思
吳思《洋人的“權利”,我們的“分”》(提要)
《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遊戲》的作者吳思先生是發現和系統研究中國歷史“潛規則”的第一人。用作者的話來說,他當初(十年前)發現“潛規則”概念時,“心中竊喜”!沒想到的是,他的這種因長期潛心研究而豁然開朗的重大發現,不僅在作者的內心產生了巨大的波瀾,也讓中外歷史文化研究者及廣大讀者倍感震驚!從此,“潛規則”一詞,便濫觴於各大媒體的顯要版面,也讓數百萬乃至數億讀者耳熟能詳。為此,有媒體稱作者的驚人發現,成就了中國“21世紀第一詞”,作者也榮膺“潛規則概念之父”的桂冠。
什麼是潛規則?作者在書中有詳盡的闡述。簡單地說,就是在我們的現實“規則”之後所隱藏著的另一種規則,這種規則才是人們(尤其是官僚權勢集團)真正遵循的行為準則,這種行為準則與他們的利害計較緊密相聯。作者是這樣論述的:“在仔細揣摩了一些歷史人物和事件之後,我發現支配這個集團行為的東西,經常與他們宣稱遵循的那些原則相去甚遠。例如仁義道德,忠君愛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這個集團行為的東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現實的利害計算。這種利害計算的結果和趨利避害的抉擇,這種結果和抉擇的反覆出現和長期穩定性,分明構成了一套潛在的規矩,形成了許多本集團內部和各集團之間在打交道的時候長期遵循的潛規則。這是一些未必成文卻很有約束力的規矩。我找不到合適的名詞,姑且稱之為潛規則。”
《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遊戲》內容大體都在講“淘汰清官”,解釋清官為何難以像公開宣稱的那樣得志得勢,為何經常遭遇被淘汰的命運,以至青天大老爺竟成為我們民族夢的一部分。中國歷史上之所以少清官,甚至淘汰清官,選擇惡棍,正是官場“潛規則”發揮效應的結果。《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遊戲》好看的地方就在於,它不僅讓你撥開層層迷霧看清歷史的本質與真相,讓讀者花最少的時間和精力洞穿歷史的內核,還將塵封的歷史復活,在歷史人物命運及日常生活細節中,感受一種獨有的來自歷史本身的巨大的、悲天憫人的力量——這也正是歷史本來應該具有的、但一直以來很少能有的力量。
比如,作者在揭示官場中“淘汰清官”的潛規則時,作者寫道:海瑞是一個肯定不貪污不受賄,也不接受任何“灰色收入”的清官。這位清官在浙江淳安當知縣的時候,窮得要靠自己種菜自給,當然更捨不得吃肉。有一次海瑞的母親過生日,海瑞買了二斤肉,這條消息居然傳到了總督胡宗憲耳朵里。第二天,總督發布新聞說:“昨天聽說海縣長給老母過生日,買了兩斤肉!”
海瑞最後當到了吏部侍郎,這個官相當於現在的中組部副部長。這位副部長去世之後,連喪葬費都湊不齊。監察部的部長助理王用汲去看,只見布衣陋室,葛幃(用葛藤的皮織的布,比麻布差)還是破的,感動得直流眼淚,便湊錢為他下葬。當時有一個叫朱良的人去海瑞家看,回來寫了一首詩,其中有四句可以作為海瑞真窮的旁證:“蕭條棺外無餘物,冷落靈前有菜根。說與旁人渾不信,山人親見淚如傾。”
這就是辛勤節儉了一生的清廉正直的官員應得的下場么?
作者在論述“新官墮落定律”時,也這樣史論結合:朱元璋是明朝的開國皇帝,他討過飯,打過仗,從一個馬弁干起,最後得了天下,對人情世故的了解相當透徹。他當然明白自己給官員定的工資不高,所以,在地方官上任之前,他經常要找他們談一次話,講講如何正確對待低工資,如何抵抗貪污受賄的誘惑。他會給自己的部下算一筆很實在的利害關係賬。
朱元璋說,老老實實地守著自己的薪俸過日子,就好像守著井底之泉。井雖然不滿,卻可以每天汲水,泉不會幹。受賄來的外財真有益處么?你搜刮民財,鬧得民怨沸騰,再高明的密謀也隱瞞不住。一旦事發,首先關在監獄里受刑,判決之後再送到勞改工場服苦役,這時候你那些贓款在什麼地方?在數千里之外呢。你的妻子兒女可能收存了,也可能根本就沒有。那些贓物多數藏在外人手裡。這時候你想用錢,能到手嗎?你家破人亡了,贓物也成了別人的東西。所以說,不幹凈的錢毫無益處。
這樣的利害分析也算得透徹了,但實際上並沒有起到多大作用。派下去的官員,如同冒著槍林彈雨衝鋒的戰士,一排排地被糖衣炮彈擊中倒下。前赴後繼,一浪接著一浪,一代跟著一代。後來,朱元璋當皇帝當到第十八個年頭(公元1386年),這種現象見得多了,便總結出了一條規律。朱元璋說,我效法古人任命官員,將他們派往全國各地。沒想到剛剛提拔任用的時候,這些人既忠誠又堅持原則,可是讓他當官當久了,全都又奸又貪。我嚴格執法,決不輕饒,結果,能善始善終干到底的人很少,身死家破的很多。
請留意中間那一句話:“沒想到剛剛提拔任用的時候,這些人既忠誠又堅持原則,可是讓他當官當久了,全都又奸又貪。”這就是新官墮落定律。
《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遊戲》第一版出版后,有幾個朋友向我追問潛規則的定義,我一直推說書里有。《潛規則》一書中確實有兩處類似定義的段落,儘管有點糊弄事。當然糊弄事也未必不好,"潛規則"本來就是對一種大家並不陌生的社會現象的提示,這個詞可以喚醒各種各樣的個人知識,啟發有心人繼續探索,給出定義反倒有僵化之虞。定義不過是一塊墊腳石,彼岸莽莽社會叢林中的真實生態,才是真正要緊的關注對象。?
不過,想通了這一點,給出定義又無妨了。下邊是我想到的墊腳石:?
1.潛規則是人們私下認可的行為約束;?
2.這種行為約束,依據當事各方的造福或損害能力,在社會行為主體的互動中自發生成,可以使互動各方的衝突減少,交易成本降低;?
3.所謂約束,就是行為越界必將招致報復,對這種利害後果的共識,強化了互動各方對彼此行為的預期的穩定性;?
4.這種在實際上得到遵從的規矩,背離了正義觀念或正式制度的規定,侵犯了主流意識形態或正式制度所維護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隱蔽的形式存在,當事人對隱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確的認可;?
5.通過這種隱蔽,當事人將正式規則的代表屏蔽於局部互動之外,或者,將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憑藉這種私下的規則替換,獲取正式規則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我想再強調一句。在潛規則的生成過程中,當事人實際並不是兩方,而是三方:交易雙方再加上更高層次的正式制度代表。雙方進行私下交易的時候確實是兩個主體,但是,當他們隱蔽這種交易的時候,就變成以正式制度為對手的一個聯盟。隱蔽本身就是一種策略,這種策略的存在,反映了更高層次的正式制度代表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