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而為之

不得已而為之

不得已而為之,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讀作bù dé yǐ ér wéi zhī,出自《老子》第三十一章:“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意思是沒有辦法,只能這樣做。

在句子中作謂語;用於被迫。

詞語典故


為:做。指事情逼到關鍵處不得不做。《魏書.高祖紀下》:“凡所修造,不得已而為之,不為不急之事損民力也。”曹靖華《片言隻語話當年》:“凡此種種,都是不得已而為之,其目的是……為了使革命鬥爭能夠進行。”

用法搭配


例句

● 法庭裁決醫生是不得已而為之,他別無選擇。
詞目 不得已而為之
發音 bù dé yǐ ér wéi zhī
釋義 沒有辦法,只能這樣做。
出處 宋·辛棄疾《九議》:“歲幣郊祀之費,是不得已而為之者。”
示例 歲幣郊祀之費,是~者。 ★宋·辛棄疾《九議》
近義詞 迫不得已
歇後語 諸葛亮的空城計
用法 作謂語;用於被迫
英文 have to do somet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