鄖陽區教育局

鄖陽區教育局

鄖陽區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草案和實施辦法。編製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教育、教學體制改革。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草案和實施辦法。
(二)編製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教育、教學體制改革。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和方案;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四)檢查實施全縣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辦學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條件;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與複查;開展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
(五)檢查指導縣直學校(單位)黨建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統籌管理全縣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及成人文化技術教育;負責全縣幹部職工第二學歷的認定。
(六)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會同職改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工作;統籌管理各類教師的繼續教育;組織培訓普通話和地方語言文字工作。
(七)統籌管理全縣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編製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組織協調招生管理工作,負責初中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制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計劃和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
(八)規劃並管理全縣教育統計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管理教育系統人事檔案,指導學校搞好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
(九)負責全縣中小學的設置、合併、撤銷的審核、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申報和管理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後勤、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工作以及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裝備工作;負責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置


項目辦
黨辦
辦公室
計劃財務股
基礎教育股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
人事股
教師管理股
教育督導辦公室
離退休幹部股
紀檢監察室
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
貧困學生資助中心
經費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