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基
香港電視集團行政總裁
1970年代中學畢業於民生書院
1985年香港中文大學聯合書院電子工程學系科學學士銜
1985年至1989年間工作於IBM電腦公司,負責在香港市場推廣及分銷電腦產品
王維基
1991年於加拿大創辦城市電訊
1992年迴流香港,成立香港城市電訊,主經廉價回撥式長途電話業務
1997年城市電訊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擔任公司主席
1999年城市電訊於美國NASDAQ指數掛牌上市
1999年成立香港寬頻,提供寬頻上網、寬頻電視、寬頻電話、固網電話、長途電話等服務
2008年香港中文大學行政工商管理(EMBA)碩士畢業
2008年12月出任亞洲電視行政總裁,上任12天後發表聲明離職,被改任為亞視顧問。
2020年11月,任香港電視集團行政總裁負責集團整體策略規劃及管理,以及集團香港及國際業務運作之業務方針。
曾任職務
浙江省政協委員
香港中文大學聯合書院校董
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
職業訓練局名譽顧問
資訊科技培訓及發展委員會成員
城市電訊執行董事
堡獅龍獨立非執行董事
王維基有逾20年電腦及電訊行業經驗。他於1990年代白手興家創辦城市電訊,打破當時香港電訊的長途電話壟斷局面,其後進而成立香港寬頻,再次挑戰電訊盈科旗下網上行的香港最大網路服務供應商地位。在市場營銷策略及廣告宣傳手法上,他以破格、富創意、擅打擦邊球和逆境戰著稱,被喻為“電訊魔童”。
王維基
步發展目標的確定都離不開當時環境的影響。“就像在學校里念書時,自己會依據學習成績訂下新的學習目標一樣,怎樣讓這些員工的目標得到實現是我現在的目標。”
勤奮是成功的必備因素
王維基很直率地說,大學畢業時,自己與其他同學一樣,也希望能找到一份薪水比較高的工作,不過在打工的過程中,卻發現自己挺適合創業的,然後就選擇了開創公司的道路。
確定目標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但是如何讓目標得以實現才是成功的關鍵。王維基總結道,勤奮、刻苦的態度是自己走向成功的最主要因素,回憶最初的18個月實習生活,他形容,從那時起自己已經處於“朝9晚11”的工作狀態。“雖然工作相當緊張,但這卻是一種磨練。也正是那段時間的實習生活,培養了自己刻苦工作的態度。事實上,當初所學到的東西,一直到現在仍然有用。”
創業難在能否承受壓力
王維基入主亞視
當然,資本、以及家人朋友們的支持都是創業相當重要的資源。王維基承認創業初期也曾受到家人的反對,這些意見也一度讓他猶豫,反問自己是否真的能夠面對創業的各種問題,包括生意上的失敗。不過“我的性格比較倔強,而且堅信不是大多數人講的都是正確的。正是這種信念和原則,自己最後邁出了創業的步伐。”
王維基辭任亞視
2008年12月15日晚10時左右,王維基發表聲明表示:“自己到現時為止,並未提出請辭,也沒有接到任何董事局接受其請辭的通知。”15日晚他在離開亞視總部時,對傳媒稱16日仍會照常上班。
媒體認為,王維基被宣布“請辭”的導火線,與亞姐賽果懷疑與投票結果不符的風波有關。據知,亞視原本準備在2008年12月15日下午4時的記者會,進一步交代此事件,王維基卻想藉助此“家醜”事件,趁機力數管理層的不善,然後再大舉“問責”,但張永霖卻不同意有關做法,並感到彼此“作風不同”,甚至建議王維基不要出席記者會。
在雙方爭議下,結果王維基突然提出“劈炮”,獲張永霖即時接納,據悉過去十多日,張永霖感到無法控制王維基言論,亞姐事件只是導火線。張永霖其後再向守候在亞視門外的傳媒表示,對於王維基的請辭感到十分訝異及惋惜,並且承認:“今日我公布那兩件事情,對我來說都是很突然的,因我想不到亞洲電視選美會的運作出現這樣大的問題。”
張永霖在亞視新聞訪問中重申,王維基的請辭不會影響公司運作。他坦言,作為“朋友”,王維基在電訊的成就及中型企業的實踐是有目共睹,並十分欣賞他的創業精神,他一直希望能與他合作將亞洲電視改革,挽回亞洲電視的聲譽,很可惜彼此在處事方式有重大分歧,寄望他日後在其他事業有更大的突破。
2013年11月19日出版的《東周刊》指,王維基兩年前的6月到上海公幹期間,在一間五星級酒店向一名女下屬寫了一封疑似親筆信,信中說如飲下一杯飲料,可獲加薪。三個月後該女下屬向上海執法部門投訴王維基與她涉及一宗桃色事件。報道又刊出一份聲稱是女下屬到上海市公安部門報案的文件副本。該報案文件顯示的報警時間為2011年9月22日,聲稱的案發時間則是2011年6月6日,案發地點在上海市南京西路某酒店房間,被投訴人為該名女下屬的“公司同事王維基”。報道聲稱,女事主透過簡訊承認與王維基發生不愉快事件。王維基即日發出聲明予以反駁。
《東周刊》隨後發聲,事件並非無根據的傳聞,其中女下屬指出“目前公安還在受理此案”,上海公安部門亦證實女事主確有報案,案件仍在調查。聲明又指事件涉及婦女權益保障,加上涉事上司正申請電視牌照,且關乎電視牌照申請人是否合適,為確保公眾利益,認為王維基應公平、公正、公開地詳細交代事件。
2015年3月底,市場突然傳出王征與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接觸,對此王維基所屬港視方面對外澄清“傳聞並不屬實”,稱香港電視或王維基並無與亞視或王征達成任何協議。
3月31日傍晚,亞視於晚上《6點鐘新聞報道》中宣布,公司股東黃炳均及主要投資者王征,決定接受王維基的主要條件,將亞視的股權轉讓予香港電視,並將豁免亞視所欠的大部分債務。但港視發言人就表示內部未收到消息,正確認消息來源,有關轉讓需待法庭及廣管局批准。
4月1日清晨,王維基旗下香港電視發出公告,否認香港電視與亞視達成交易協議。公告稱:“主席王維基曾經在3月26日與亞視主要投資者王征會面,就有關如何協助亞視繼續運營及延續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交換及討論初步想法。王維基並無代表公司,與任何人士就可能交易達成任何協議,或原則上的約定。公告指未有同法院委任的亞視共同及各別經理人,進行過任何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