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福建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福建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是福建省政府派駐首都的辦事機構,受福建省政府領導,行使省政府賦予的職權,代表福建省政府在京協調處理涉及本省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有關事宜。

主要職責


(一)負責我省副省級以上領導、廳級幹部來京的接待服務,提供後勤、生活保障;為省直各單位、各地、市赴京進行公務活動的人員提供服務。
(二)為我省重點經濟建設項目服務。加強與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辦的聯繫,整合九個設區市駐京聯絡處力量為我省爭取重大項目、資金並及時跟蹤、反饋、協調、落實。協調本省有關部門與中央有關部委的聯繫。
(三)廣辟信息渠道,建立信息網路,廣泛採集重要的政治、經濟、科技文化等信息,開展專項調研,提出調查報告,為省委、省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四)密切聯繫在京各方面領導、閩籍或在閩工作過的老領導、老同志;聯繫中科院社科院以及在京各高校、研究院(所)等高智能群體,為我省引進適用的人才、技術和科研成果,為我省經濟宏觀決策提供智力支持;聯絡我省派駐中央國家機關掛職鍛煉幹部和在中央黨校學習的我省學員。
(五)協調處理我省群眾來京上訪的勸返工作,對非正常訪信息及時向省里報告,協調我省九個地市駐京聯絡處共同把上訪人員勸返回閩。
(六)聯繫我省在京的北京福建企業商會,引導福建企業家回家鄉做善事、好事、回福建投資作貢獻;負責我省在北京的重大經濟、文化等活動的組織、聯絡、協調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接受省內有關單位的委託,協助處理和解決其在京的有關事務和問題。
(七)對我省各地市、省直各有關單位及其它駐京辦事、聯絡機構進行協調、指導;做好我省駐京機構的黨的建設和黨務管理工作。
(八)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九)完成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辦管司和北京市政府指派的各項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福建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內設7個處室、1個辦公室:
(一)秘書處
協助辦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協調辦事處各處室工作;負責辦事處的會議組織、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信訪、督查、安全保衛、基建、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對外宣傳;負責聯絡閩籍或在閩工作過的老領導、老同志的工作;負責中央黨校我省學員的服務工作;負責辦事處日常行政事務工作。
(二)人事處(機關黨委)
負責辦事處和所屬單位的機構設置、人員編製、勞動工資、福利待遇、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負責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幹部職工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為我省引進適用人才的工作;負責組織制訂並落實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協助辦領導做好辦事處及所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政治學習、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紀檢監察工作,並承擔駐京辦機關和直屬單位以及我省駐京機構黨的建設工作。
(三)重點項目處
配合我省有關綜合部門做好省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在京的聯絡、跟蹤、服務工作;加強與重點建設項目相關的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彙報工作,確保我省“十。一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的順利完成。
(四)接待處
負責我省省、廳級領導以及重大經濟活動團組的接待服務工作;負責為我省各廳局、設區市赴京進行公務活動的人員提供服務;負責與首都機場、火車站以及當地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因工作需要的其他接待服務。
(五)信息處
負責採集重要的政治、經濟、科技文化等信息,開展專項調研,提出調查報告、為省委、省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六)經濟聯絡處
負責協助辦領導加強與各國駐華使、商社、代表處及港、澳、台、僑、外商的聯絡,做好招商引資工作,為發展我省與國內外的經濟、文化交流和合作服務;負責開展橫向經濟協作,聯絡閩籍院士、專家、學者,聯繫中科院、社科院、北京各高校、研究院(所)等高科技群體,為我省經濟發展提供項目成果和科技成果;負責與在京的福建企業商會聯絡工作,引導有實力的在京福建企業回家鄉投資、發展經濟作出貢獻。
(七)財務處
負責辦事處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管理所屬單位國有資產、財務和審計工作;負責辦事處及所屬單位行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和管理;負責財務統計及編報。
(八)信訪協調辦公室
負責我省進京上訪群眾的接待、統計和協調九地市駐京聯絡處共同做好上訪群眾的勸返工作;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督辦、轉辦的關於群眾進京上訪方面的事項和重大集體上訪事件的協調工作;協調九地市駐京聯絡處共同處理非正常上訪群眾勸返工作。

人員編製


現有人員共63名,其中機關行政在職編製37人(含5個工人編製)、事業編製4人、自收自支事業編製11人(賓館管理人員)、機關行政退休人員11人;領導職數:正廳級1名、副廳級3名、正處級9名、副處級7名。

聯繫方式


地址:北京市北太平庄七省大院 郵編: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