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安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徠六)制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 (十)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城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市計劃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99號),設立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三)增加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職責。
(四)加強對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我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全市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
(二)研究提出我市人口發展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事業發展規劃,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監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動態;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四)負責全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佈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組織全市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綜合管理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劃生育重要信息,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葯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制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
(七)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劃,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八)編報全市計劃生育事業經費、基本建設支出經費的預算及計劃生育葯具需求計劃。
(九)制定全市計劃生育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對縣(區)黨政領導落實計劃生育責任情況進行考核。
(十)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城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市計劃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政辦科(編製3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徠組織承辦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實施;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政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計劃生育、安全保衛和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工作;承擔部門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和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市統籌解決人口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編製3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研究擬訂我市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編製我市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計劃,並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承擔有關計劃生育的人口統計、生育指標、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參與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發布人口與計劃生育相關信息。
(三)宣傳技術科(編製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協調相關部門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和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的公益性宣傳;規範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品的管理;組織實施全市計劃生育科學研究規劃;負責全市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貫徹執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葯具和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條例、規章;對計劃生育技術和葯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劃;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相關刊物的編髮工作;負責全市節育手術併發症和病殘兒醫學鑒定的組織管理工作;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四)財務科(編製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編製市級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經費支出的預算及計劃生育葯具經費需求計劃;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網路建設規劃及標準;對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避孕藥具專項經費、社會撫養費和行政事業性經費收支兩條線的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貫徹落實中省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獎勵扶助工作的日常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接待和資產管理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編製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組織起草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的相關規範性文件;負責計劃生育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制定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處理有關計劃生育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對違犯計劃生育政策人員和“四假”案件以及“兩非”案件的督促查處工作;負責群眾來信來訪受理。

人員編製


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機關行政編製1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計劃生育協會專職副會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7名(5正2副)。
工勤人員(司機)3名。

其他事項


(一)管理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
(二)管理市計劃生育協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