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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

詞語概念

“學科”有以下三種含義:

①按照學問的性質,依據學術的性質而劃分的科學門類。如自然科學中的物理學、化學;社會學科中的歷史學、語言學。

②學校教學的科目。如語文、數學、英語。

③軍事訓練或體育訓練中的各種理論知識性的科目(區別於“術科”)。

第一種含義:學術分類。指一定科學領域或一門科學的分支。如自然科學中的1110數學、120信息科學與系統科學、130力學、140物理學;農業科學中的210農學、220林學、230畜牧、獸醫科學。學科是與知識相聯繫的一個學術概念,是A自然科學、B農業科學、C醫藥科學、D工程與技術科學、E人文與社會科學五大科學知識系統(也有自然、社會、人文三大科學學科之說)知識子系統的集合概念。

第二種含義:教學科目。指義務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教學活動的課程科目,是中小學、學位授予單位等教育部門對教師教學、人才培養、學位授予的科目分類與界定,並用於學科建設和教育統計分類等工作。學科建設中“學科”的含義側重後者,但與第一個含義也有關聯。

第三種含義:理論知識。指在軍事、體育等體能訓練中的各種知識的科目,不同於技術性的“術科”。

基本解釋


人類所有的知識劃分為五大門類:自然科學,農業科學,醫藥科學,工程與技術科學,人文與社會科學。

引證解釋


1.唐宋時期科舉考試的學業科目。宋孫光憲《北夢瑣言》卷二:“咸通中,進士皮日休進書兩通:其一,請以《孟子》為學科。”
2.按照學問的性質而劃分的門類。如自然科學中的物理學、化學;社會科學中的歷史學、經濟學等。
3.學校教學的科目。如語文、數學、地理、生物等。
4.軍事訓練或體育訓練中的各種知識性的科目(區別於“術科”)。

學科與創新


學科領域是知識創新的主戰場,知識創新是技術創新(突出在行業領域)、制度創新(突出在職業領域)的基礎與先導。

作用與意義


由於應用目的和作用對象的不同,會產生不同的學科功能。
第一種功能:科研管理——學科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學科分類與代碼》GB/T13745推薦標準建立的學科分類體系是直接為科技政策和科技發展規劃以及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統計和管理服務的,適用於基於學科的信息分類、共享與交換,亦用於國家宏觀管理和科技統計。比如國家科研人員用於基金項目、研究課題申報,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這項國標在科技、教育、圖書文獻管理等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作用對象是從事課題研發的專家學者和相關管理部門。
第二種功能:授課育人——學科教育
小學階段為開蒙啟智、明禮修身而設立的語數英自然科學思想品德等初等學科教育。
中學階段為增加知識、掌握技能而設立的語數英政史地理化生等中等學科教育。
● ● 依學問內容、性質所劃分的科別。如數學、物理、化學等。知識理論的科目,相對於術科而言。
大學階段為人才培養、學位授予而設立的大學語文高等數學等高等學科教育。
2011版《學科目錄》是國家進行學位授權審核與學科管理、學位授予單位開展學位授予與人才培養工作的基本依據,適用於碩士、博士的學位授予、招生和培養,並用於學科建設和教育統計分類等工作。學士學位按本目錄的學科門類授予。關於本碩博學科目錄見右側圖片

含義解釋


由於產生原因和分類對象的不同,會產生不同的學科含義。
第一種含義:學術分類—《學科分類與代碼》
人類的活動產生經驗,經驗的積累和消化形成認識,認識通過思考、歸納、理解、抽象而上升成為知識,知識在經過運用並得到驗證後進一步發展到科學層面上形成知識體系,處於不斷發展和演進的知識體系根據某些共性特徵進行劃分而成學科。
學科是相對獨立的知識體系,這裡“相對”、“獨立”和“知識體系”三個概念是《學科分類與代碼》GB/T13745國家標準定義學科的基礎。“相對”強調了學科分類具有不同的角度和側面,“獨立”則使某個具體學科不可被其他學科所替代,“知識體系”使“學科”區別於具體的“業務體系”或“產品”。《學科分類與代碼》GB/T13745國家標準中出現了一些學科與專業、行業、產品名稱相同的情況,是出於使學科名稱簡明的目的,其內在涵義是不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學科分類與代碼》GB/T13745簡稱《學科分類與代碼》,分類對象是學科(不同於專業和行業),是根據學科所具備的客觀的、本質的屬性特徵及其相互之間的聯繫,劃分不同的從屬關係和並列次序,組成一個有序的學科分類體系。
第二種含義:教學科目—《學科目錄》
從傳遞知識和教授技能以及文化傳承的角度看,學科就是在教學活動中的授課科目分類與界定。中小學、學位授予單位等教育部門在教育教學過程根據教育目的以及知識的門類分科設置將相應科學領域中選取客觀的、本質的屬性特徵及其相互之間的聯繫知識組成一定單位的教學內容。為進一步發揮學科專業目錄在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中的指導作用,規範學科專業的設置與管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簡稱《學科目錄》。
現行2011版《學科目錄》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軍事學、管理學、藝術學13個學科門類,111個一級學科(學術型)以及47個專業型學科(更新到2018年)。
第三種含義:技能訓練中知識性的科目
在軍事訓練或體育訓練中的各種知識性的科目(非實操技能),亦指音樂美術播音主持等藝術類常規文化課的科目(非專業技能),與之相反的是技術性的“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