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執行
遺囑執行
遺囑的執行是指遺囑生效以後,由特定的人按照遺囑的內容將遺囑付諸實施的行為及程序。遺囑自遺囑人死亡之日起開始執行。一般由遺囑繼承人執行。遺囑人可以在遺囑中指定法定繼承人中的一個或數個執行遺囑,也可以指定在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執行遺囑,還可以指定某些單位或組織充當遺囑執行人。如果遺囑人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則全體繼承人都可以參加執行遺囑。全體繼承人應以平等的地位和權利,從真正體現遺囑人意志出發來執行遺囑。在遺囑執行人執行職務時,繼承人無權對遺產進行處分。對附有義務的遺囑繼承和遺贈,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如果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屨行義務時,經由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的請求,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遺產的權利。
遺囑執 近遺囑執漸漸,需求,避免必糾紛遺產配糾紛。遺囑執?
遺囑執:遺囑執指遺囑律效,遺囑遺囑遺產積極及項採取必。遺囑般遺囑繼承執。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遺囑人也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負責執行遺囑。
遺囑執:
遺囑執行人負責保管遺產,並有權提起關於排除妨害繼承的訴訟以及參與有關的訴訟活動。如果遺囑人生前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者執行人拒絕接受,或者執行人不稱職,則可以由全體繼承人參加執行遺囑;也可以由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銷遺囑執行人。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遺囑執行人可使遺囑人的遺囑依法得以完全實現,同時可以使遺產的分割得以順利進行,避免紛爭。
除遺囑中另有特別規定外,遺囑執行人可執行下列事務:
(一)查明遺囑是否合法真實;
(二)清理遺產;
(三)管理遺產;
(四)訴訟代理;
(五)召集全體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公開遺囑內容;
(六)按照遺囑內容將遺產最終轉移給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
(七)排除各種執行遺囑的妨礙;
(八)請求繼承人賠償因執行遺囑受到的意外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