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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高考
-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小高考
小高考
小高考特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也就是人們所說的會考,考試對象為普通高中高二年級的學生,考試成績將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很多大學也對小高考成績有所要求,因此從2011年起,一些高校的自主招生考試也被稱為小高考。
小高考
考試對象為江蘇普通高中高二年級的學生。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以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要求,自行確定報考科目。考試成績將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
學業水平測試是對高中生在校期間學習情況的全面檢測。學業水平測試語數外科目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共同構成完整的高中學生綜合評價體系。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根據高中學生修習的要求設置。鑒於語文、數學、外語另外組織考試,藝術、體育、研究性學習等列入綜合素質評價,這些學科不再列入學業水平測試的科目。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設置堅持基礎性與選擇性相結合原則,即有共同必修的科目,也有個人選修的科目。為減少測試科目與測試次數,選修科目測試的內容包括該學科的必修內容。
具體科目設置如下:
1.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有7門: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2.學業水平測試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門,選修科目2門。選修科目由考生在歷史、物理兩門中選擇一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選擇一門。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2門選修科目之外的5門為必修科目。此為江蘇08方案高考政策,全國絕無僅有。
3.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如不兼報普通類專業,可選擇7門均為必修科目。
文科類
(65)選修科目:歷史、化學,必修科目:物理、生物、政治、地理、信息技術
(67)選修科目:歷史、地理,必修科目:物理、化學、生物、政治、信息技術
(68)選修科目:歷史、政治,必修科目:物理、化學、生物、地理、信息技術
(69)選修科目:歷史、生物,必修科目:物理、化學、政治、地理、信息技術
理科類
(45)選修科目:物理、化學,必修科目:生物、歷史、政治、地理、信息技術
(47)選修科目:物理、地理,必修科目:化學、生物、歷史、政治、信息技術
(48)選修科目:物理、政治,必修科目:化學、生物、歷史、地理、信息技術
(49)選修科目:物理、生物,必修科目:化學、歷史、政治、地理、信息技術
藝術體育類(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
(00)必修科目:物理、化學、生物、歷史、政治、地理、信息技術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報考意向、報考科目組
2.必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其以下為D級。單科C級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選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20分,根據考生成績按比例折換成相應的等級。A級為前20%(含20%)的考生(前5%為A+),B級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C級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級為90%以後的考生。
4.必修學科的成績從應屆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選修學科的成績當年有效。
5.必修科目考試只要有一項科目為D等者(信息技術考試不合格視作D等),將不能填報高考普通類志願。
6.第一次報名參加必修科目考試單科成績每得到一個A等級,則可在次年高考總分中加1分,如得4個A,則可以加5分。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在考試前25分鐘憑準考證和有效證件(有效證件含:居民身份證、社保卡(有照片)、駕駛證、護照、軍人證)進入考場,遲到15分鐘者,不得進入考點考試(有聽力考試的外語學科開考前30分鐘組織考生進入考場,開考前15分鐘起禁止遲到考生入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使用黑色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尺,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行動電話、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有電子存儲記憶功能的計算器和錄放設備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三、英語科目聽力考試採用考點拉線廣播、考生收聽磁帶錄音方式,考生不必自行攜帶收音機。英語聽力考試不設備用考場。
四、考生進入考場,即按准考證號對號入座,並將准考證和有效證件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核查。考生領到答題紙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准考證號並按要求粘貼條形碼,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紙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不準在答題紙上做任何標記。
五、考生不準使用紅色字跡的鋼筆、水筆、圓珠筆等答題,用鉛筆答題的答卷無效。客觀題須用2B鉛筆塗點,塗點要規範。
六、考生必須在答題紙規定區域答題,答案書寫在試卷或草稿紙上無效。
七、考生答題時,如遇試題字跡不清,可舉手詢問,但對試題內容不得要求監考人員作任何解釋或啟示。
八、考生交卷離場時間不得早於每門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離場時須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夾在試卷內)一併交出,不得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走。交卷離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九、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容,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答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