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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欽

明朝御史

蔣欽(約1458年—1506年),字子修,南直隸蘇州府常熟(今屬江蘇)人,弘治九年(1496年)進士,授衛輝府推官,擢南京御史,正德元年,以劉瑾擅權,三疏言瑾之奸,三受廷杖下獄,竟卒於獄。

簡介


蔣欽(約1458年—1506年),字子修,弘治九年(1496年)進士,授衛輝府推官,擢南京御史。

經歷


蔣欽
蔣欽
弘治九年,蔣欽登進士,授衛輝推官。之後徵召為南京監察御史,多次上疏言事。正德元年,劉瑾放逐大學士劉健謝遷等人,蔣欽與同僚薄彥徽等人直切進諫。劉瑾大怒,逮捕兩人下詔獄,后施廷杖,貶為平民。三天後,蔣欽單獨再上疏,稱:
“劉瑾,只是小人罷了。陛下卻親信他未心腹,倚賴其作為自己耳目,像輔佐大臣一樣對待他,卻不知道他是個忤逆之人、禍國殃民的盜賊。他憎恨臣等上奏請求留下兩位能夠抑制權幸的內閣輔臣(劉健、謝遷),於是假傳聖旨,逮捕我們審問,並以廷杖懲罰,削除官職。然而,臣想到身在田野的人都不能忘記國君,更何況像我這樣在住所待命、目睹時政弊端紛起,又怎能忍住不說呢?往日劉瑾向天下官員索賄,每人一千黃金,有的甚至達到五千。如果不給就被貶降罷免,給則升遷加官。整個國家都已經寒心,而陛下卻仍然用他在左右,這是知道身邊有賊,而卻以賊作為心腹啊!給事中劉茝指出陛下暗昧於用人,昏惑於施政,而劉瑾卻削減其官職俸祿,鞭撻侮辱官員。並假傳聖旨,禁止各位言官不能擅自議論。言官不行上疏言事之責則是坐視不管的失職,上疏言事卻被非法虐待。全國都已寒心,而陛下卻仍獨自用他為自己前後,這是不知前後是賊,卻用他為輔佐之臣啊。一個盜賊專權作惡,天下萬民都趕到失望,哀傷嘆息的聲音響徹天地。陛下卻渾然不知,縱容他們破壞天下禮法、擾亂祖先法制。陛下還能憑何自立呢?懇請陛下聽從臣的建議,立即誅殺劉瑾以告謝天下,然後殺掉臣下以告謝劉瑾,此使朝廷統一剛正,各種邪惡無法侵入。君心若端正統一,則各種邪念則無法侵入,這是臣下的心愿。現在的國家社稷,也是祖宗的國家社稷啊。陛下若還敬重祖先的社稷,則請聽從臣下的奏進。如果要輕視它,則會被劉瑾任由欺凌了。”
此奏摺呈上后,蔣欽再次被罰刑杖三十,並逮捕入獄。又過了三天,蔣欽第三次上疏:
“臣與盜賊劉瑾勢不兩立!盜賊劉瑾蓄惡已非一日,他早已準備乘機挑起事端。陛下整天與他嬉戲遊樂,茫然不知醒悟。而內外眾臣,早已心中恐懼如臨深淵。臣昨天再次上疏受到杖打,已血肉模糊,伏卧在獄中,卻最終難以沉默,希望能借上方寶劍斬殺她。朱雲是什麼樣的人,臣怎能謙讓於他?陛下不妨將臣與劉瑾比較,是劉瑾忠心,還是臣忠心?忠還是不忠,天下人都已經知道,陛下也非常清楚,卻為何仇恨臣,而信任這個叛逆之賊呢?臣下的骨肉已經銷散,涕淚俱下,我有七十二歲的老父,已經不能顧及贍養了。而臣死不足惜,但陛下身邊國家傾覆的禍患就在旦夕,這才是最可惜的啊。陛下如果能夠殺劉瑾,並在午門示眾,讓天下人都知道臣蔣欽是敢於直諫,而陛下也有誅殺叛逆的聖明。如果陛下不殺此賊,就先殺掉臣,讓臣能夠與龍逢、比干在地下交遊,臣實在不願與劉瑾這個叛賊苟且同生了。
”此奏疏呈上后,蔣欽再次被罰刑杖三十。史書記載,當時蔣欽在草擬上疏時,燈下微微傳來鬼聲。蔣欽想到奏摺呈上后,必然會招來意想不到的大禍,認為這可能是祖先的在天之靈希望他停止呈上這份奏疏了。因此,他整理衣冠站起說,“果真是先人的話,何不高聲告訴我呢?”話還沒有說完,聲音便從牆壁傳出,聲音更加凄厲。蔣欽嘆道:“我已經獻身於國家,便只能行忠義之事不能顧念私人,如果我保持沉默而有負國家,而使得先人受辱,還有什麼比這更不孝的呢!”於是他坐下,奮筆寫到:“死就死了,這份奏章是不能再改了!”聲音隨即停止。
蔣欽被打三天後,死於獄中,時年四十九歲。劉瑾被誅殺后,贈光祿寺少卿。嘉靖年間,贈予祭祀安葬,並收錄一子入國子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