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建築
廣播電視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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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製作廣播、電視節目並以開路方式傳送節目的建築物和構築物,包括廣播中心、電視中心建築和發射塔、微波塔、微波站等。廣播中心和電視中心可以合建,也可以分建。
簡史 無線電廣播始自美國1906年所進行的廣播試驗。至20年代初,一些國家相繼建立了無線電廣播發射塔。美國廣播公司在1931年將發射天線架設在帝國州大廈頂端,進行最早的電視播送試驗。在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初期,廣播、電視天線一般都架設在為其他目的建造的高塔或高層建築上部,廣播、電視中心建築也多利用舊房改建。最早的獨立式鋼筋混凝土電視塔是聯邦德國1956年建造的斯圖加特塔;最早的鋼結構電視塔是日本1958年建造的東京塔;最早建造的規模較大的電視中心是英國廣播公司的倫敦電視中心,其後是法國廣播電視局的巴黎電視中心。1950年中國在北京建成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后中央電視台與它合建在一起。1987年北京建成中央電視台彩色電視中心。
廣播電視建築
組成 廣播、電視中心主要由節目製作部分和節目播出部分組成。①節目製作部分包括不同面積、數量的廣播錄製、電視演播錄製用房和相應的技術用房,演員用房,美工布景和廣告攝製等用房。還有錄音、配音、混錄等節目後期製作用房以及相應的控制室、放映室、編輯室、電子編輯室、錄像複製、審片、電視電影機房和各類磁帶、膠帶庫房等。②節目播出部分包括發射台、發射塔節目播出和傳送等技術用房,微波技術用房,配電、儀器和檢修用房,天線房等。另外還可單獨設置新聞中心,包括新聞演播室和相應的技術用房,以便直接播送新聞。
一些國家的廣播、電視中心還設有廣播衛星控制和國際廣播部。技術裝備先進的播送中心採用全套自動控制系統,利用電子計算機控制和電子采編、自動操作設備進行節目編排、錄像和播出,並向地方台傳送或交換節目。小型地方台自製節目較少,建築也較簡單,一般僅設一個演播室和相應的技術用房,以及後期製作用房和播出用房等。
設計要求 廣播電視建築的設計重點是廣播播音室、電視演播室和發射台。
廣播播音室、電視演播室的設計 兩者都是錄製節目和直播節目的場所,是廣播、電視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廣播播音室和電視演播室,應選擇環境安靜和雜訊干擾小的地方,可單層獨立建造,也可組合在多層建築中。建築平面多為矩形或圓形,各演播室布置在外圍;采、編、錄、播等技術用房和設施集中在中心區。廣播播音室對建築聲學的要求比電視演播室高。電視演播室的設計還要考慮它對視頻技術、電磁屏蔽、燈光、空調、防震的要求。有關設計要求分述如下:①平面布置。電視演播室有綜合文藝、新聞、教育、音樂、對話等演播室。大演播室面積一般為800~1200平方米,中演播室為400~800平方米,小演播室200~400平方米。電視演播室與技術控制用房、輔助用房的建築面積比例一般為1∶5或1∶6。②剖面設計。演播室高度取決於面積、天幕高度、聲學要求、照明、通風、設備的布置等因素。一般大演播室高 9~12米,中、小演播室高5~7米。③音質設計。電視演播過程中易產生各種雜訊,影響混響頻率特性的因素多而複雜,因此電視演播室的音質設計十分重要。廣播播音室錄音採用多聲道立體聲錄音,用強吸聲結構和短混響時間,或將強吸聲、人工混響和自然混響組合在同一空間內,以滿足錄音工藝和音質的要求,加大混響時間的變化幅度(見錄音室音質設計)。電視演播室的混響標準為:大演播室的混響時間為1.0~1.4秒,中小演播室的混響時間在0.95秒以下。④屏蔽設計。如果電視演播室與電視塔距離較近或周圍有強電磁場、電火花等干擾,應考慮室內外屏蔽。一般多採用金屬網格,也可採用鋼板。⑤燈光設計。文藝演播室對燈光布置、照度、色溫要求比較高。彩色電視的垂直照度為1000~2000勒克斯。⑥地面設計。電視演播室的地面要求平整光滑,並可以製作各種硬景片,經得住拖動荷重大的布景道具。一般採用水泥地面並作光滑處理。
發射台的設計 廣播和電視發射台一般由發射機房、控制用房、變電用房(包括自備發電機)、空調機房、庫房等組成。為確保安全播出,發射機房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防塵、防蟲和防火等設施。如果廣播、電視發射機房採用自動控制,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的消防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