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公共場所禁煙
室內公共場所禁煙
室內公共場所禁煙,是指從2011年5月1日起,飯店、餐廳、網吧等7大類28小類室內公共場所將全面禁煙,經營者須在這些公共場所設置醒目的禁煙警語和標誌。一旦出現違規吸煙情況,經營者將受罰。
室內公共場所禁煙
細則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誌。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於行人必經的通道上。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並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細則還進一步明確了執法主體、強化了公共場所經營者的責任、加重了處罰力度等。
細則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對發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採取處置措施,導致危害擴大,或者隱瞞、緩報、謊報的,將被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也是中國第一次明確將“室內公共場所禁煙”列入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包括7個大類,28個小類。分別為: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影劇院、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商場(店)、書店;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
“公共場所”應包括工作場所
中國控煙協會新聞發言人所超表示,國家十二五規劃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煙”,標誌控煙已上升到國家層面。
所超表示,雖然尚無配套的處罰條例,此次禁煙有兩個積極意義:第一,將對公共場所的經營者和消費者起到警示作用,公眾意識將得到提升。“很多人反感公共場所吸煙,今後就可以以此為依據制止違規吸煙者。”第二,包括餐館、酒吧等經營場所,以及車站候車室、封閉式站台等非經營區域將全部取消“吸煙區”。
所超同時表示,此次提出的“室內公共場所”定義比較老,沿用了1987年4月提出的七大類概念,其中的“車馬店”目前已經沒有了,而室內工作場所,如辦公室、寫字樓等卻並不在禁煙範圍之內。“20多年了,公共場所的範圍也應與時俱進。”
所超認為,既然飛機和動車已經實現全程禁煙,膀兒爺、隨地吐痰、乘車不排隊等不文明行為可以得到有效改觀,那麼,實現室內公共場所的全面禁煙是有可能的。他表示,在目前尚無立法懲罰違規吸煙的情況下,各地可酌情對在禁煙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進行適度獎勵,也會起到禁煙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