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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都

台灣省的五都

特指台灣五大“行政院院轄市”,分別為:新北市、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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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新北市(原台北縣)總面積 2,052.5667平方公里(台灣的第7位)總人口 3,873,653人(截止到2009年12月)(台灣的第1位)人口密度 1,887.22人/平方公里(台灣的第8位)
台北市 總人口 2,607,428人(截止到2009年12月 台灣的第2位)都會區人口 6,859,069人(2009年8月 台灣的第1位/世界的第44位)人口密度 9,593.20人/平方公里(台灣的第2位)總面積 271.7997平方公里(台灣的第16位)
台中市(台中縣與台中市2010年12月25日合併)總面積 2214.8968平方公里( 台灣的第5位(預計))總人口 262萬人(預計) (台灣的第3位(預計))
高雄市(高雄市與高雄縣合併2010年12月25日合併)總面積 2946.2671平方公里(台灣的第4位(預計))總人口 276萬人(預計)(台灣的第2位(預計))人口密度 937人/平方公(台灣的第8位(預計))
台南市(台南市與台南縣2010年12月25日合併) 總面積 2191.6531平方公里(台灣的第6位(預計))總人口 約187萬人(預計)(台灣的第6位(預計))人口密度 約853人/平方公里(預計)(台灣的第9位(預計))
台北市作為台灣的省會,在1967年就升格成“直轄市”;高雄市在1979年改製為“直轄市”;新北市、台中市和台南市則在2010年晉陞,當時為“五都”,同一年台中縣市台南縣市和高雄縣市也合併;桃園市2014年也成了“直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