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鞭
黨鞭
徠“黨鞭(biān)”(Whip)是政黨名詞,起源於英國,是指議會內的代表政黨領袖,政黨紀律主管,功能是為了確保議員出席並按照政黨立場行事。“黨鞭”一般是一人,也可以多人。
由於議員是代表政黨當選,選民又是根據政黨標籤投票,如果每個議員都以選區利益或良心為名各自行事,那麼選民就無法要政黨和議員就委託負起責任。這是“黨鞭制”的價值(normative)依據,因為按照內閣制,議會可以通過否決政府重大法案倒閣。黨鞭是英國和共和聯邦國家的威斯敏斯特式(Westminster)議會的特色,不過有些非內閣制地區也一樣有黨鞭,用以對議員執行黨的意志。(如台灣地區立法機構,只是未必如此稱呼。)在英國,Whip的另一個意義是黨鞭每周發出給議員的書面指示(方便行文,以下譯作“鞭令”),因為信函上會在需要投票的個別議程后加一句話“您的出席至關重要”,下面劃一條到三條線,說明其重要性;最重要的議程下會划三條線,即所謂“三線鞭令”(three-line whip)(台灣稱“甲級動員”)。違反鞭令(不出席會議或不遵命投票)的結果,可以是(部長、次長/影子部長、發言人)丟官或(後座議員)陞官無望,下屆選舉時政府袖手不助選,地方黨部不提名競選。最嚴重的是“解除黨鞭”(withdrawal of the whip),讓閣下從此隨心所欲投票,“不管你了”,也就是開除黨籍。在代議民主中,“良心”不可能永遠免費。
徠具體來說,黨鞭的影響有下列幾點:
在國會內代表政黨領袖貫徹黨綱,執行黨紀。
依政黨領袖意見,為政黨決定哪些法案或政策的否決和通過方針。
依政黨領袖意見,裁量法案或政策的重要性,並告知同黨的議員。
“黨鞭”(Whip)一詞源於英國,指議會內的代表其政黨的領袖人物,負責督導同黨議員,並維持議會黨團紀律,多為黨內權威人士。政黨的“黨鞭”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一位知情人士表示,王岐山還曾向紀檢幹部們提到了美國政治劇《紙牌屋》。《紙牌屋》改編自英國同名小說,描述眾議院和華盛頓的權力角逐。消息稱,王岐山在提及這部美劇時,非常重視劇中“黨鞭”這一政治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