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官錢
三官錢
也叫“上林三官錢”,是漢代五銖錢中的一類。漢武帝時發行的通行全國的貨幣。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武帝初令郡國鑄五銖錢。元鼎徠四年(公元前113年),武帝下令改由上林三官(鍾官、辨銅、均輸)鑄造五銖錢,故亦稱“上林三官錢”。
目錄
漢朝規定“三官錢”為全國通行的統一貨幣,舊時的貨幣一律作廢。由於“三官錢”質量較好,私鑄無利可圖,從而收到了統一錢幣的效果。
五銖錢
西漢初期仍使用秦制半兩錢,由於允許民間私鑄,錢制較亂,以致出現重僅一克的莢錢。民間還出現剪邊半兩,也就是一些投機商將秦制的半兩,用剪刀剪下一圈,七到八個半兩,就可剪下一個半兩的青銅,用剪下的銅再鑄半兩,這樣以來,導致貨幣失衡,給當時的經濟造成一度的混亂,以至於後世出現剪邊半兩很多,呂后發現問題后,積極主張幣制改革,並且親自參與了錢幣的設計,為了防止剪邊,在方孔圓錢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圍邊,定五銖為計重單位,漢五銖從此誕生。五銖錢是秦漢貨幣史上的一大轉折,實現了中央對貨幣鑄造權的集中統一。西漢時期的五銖錢,枚重五銖,形制規整,重量標準,鑄造精良。王莽篡漢以後,改國號為新朝,王莽頒布一系列改變幣制的法令,禁五銖,行新錢,先後規定的貨幣三十餘種,其形式模仿周制,等級龐雜,使用不便,不足值的大額貨幣泛濫,苛法強制推行,導致經濟的極大混亂,不久即告失敗。由於王莽禁漢,導致大量的漢五銖被集中銷毀,王莽下令,凡使用五銖或收藏五銖的,重則極刑輕則鞭刑,一度盛行的五銖錢,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東漢建武十六年,光武帝劉秀重新推行為王莽改制所一度中斷的五銖錢制,對社會經濟的恢復起到積極的作用。三國兩晉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國時期,是中國貨幣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轉變期,隋代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統一標準的五銖錢,同時嚴禁私鑄及其他舊幣使用。至開皇五年隋五銖便成為國內統一的法定貨幣。唐朝開國以後,通行720年的五銖錢從此退出了錢幣歷史的舞台,改鑄開元通寶。錢幣從此向唐宋年號、寶文錢制轉變。
西徠漢五銖
鑒於幣制混亂和鑄幣失控后引起的吳楚叛亂等嚴重後果,漢武帝在統治期間先後進行了六次幣制改革,才使漢初以來一直未能解決的貨幣問題得到了比較徹底的解決。
漢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行三銖錢,重如其文。這是恢復銅鑄幣名義價值與法定重量相一致的一個措施。但是由於三銖錢與四錢重的半兩錢等價使用,於是又導致盜鑄盛行,因此到了建元五年春“廢三銖錢,行用半兩錢”。漢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又從新鑄造三銖錢並造皮幣和白金(銀)幣,還頒布了盜鑄金錢者死罪令。漢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開始又進行了第四次幣制改革。這次改革僅是“廢三銖錢,改鑄五銖錢”。五銖錢的形制都有一定的規定,錢文“五銖”從此啟用。五銖錢輕重適中,合乎古代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與價格水平對貨幣單位的要求,因而在漢武帝以後的西漢、東漢、蜀、魏、晉、南齊、梁、陳、北魏、隋均有過鑄造,歷時長達739年,是我國歷史上鑄行數量最多、時間最長最為成功的長壽錢。西漢時的五銖錢有郡國五銖、赤(側)仄五銖、三官五銖、宣帝五銖以及小五銖,金五銖等等。五銖錢誕生前夕,因半兩錢瀕臨崩潰,市場一片混亂,各級政府與商民爭利,都拚命鑄錢,使得通貨過度膨脹,錢幣的購買力急速下降,物價飛漲。民眾無法生存,相繼放棄生產,流亡他鄉,靠出賣勞動力來糊口;或者是鋌而走險,加入私鑄行列,期圖賺取厚利。
武帝初年,百姓因私鑄而死亡的近萬人,而私鬥殞命的、畏罪自殺的都無法計算,可見問題非常嚴重。漢武帝元狩五年,詔令各郡國鑄行五銖錢,稱為郡國五銖,又叫元狩五銖。錢文為“五銖”,小篆書,光背,正面有輪無郭,背面則輪郭俱備。錢直徑2.5厘米左右,重約3.5-4克。“五”字交筆斜直或有彎曲;“銖”字的“朱”頭呈方折型,“金”字頭較小,彷彿如一箭鏃。少數錢上有一橫划。其材料改用紫銅,因而有紫紺錢之稱。但各地技術水平不同,銅礦的成分有差別,官吏了解命令的程度與奉行的態度很難一致,所以鑄出的錢差別很大,有的與舊漢半兩一樣,背平無輪郭,有的穿孔大,肉薄,也有肉厚的。一般地說,都具有偷工減料不夠五銖重的現象,而且越鑄越輕,越晚越粗劣,有重蹈半兩、三銖錢覆轍的現象。
政府改鑄五銖錢,主要目的是樹立信譽,穩定金融,使私鑄者無利可圖,自行放棄犯法的勾當,以徹底解決私鑄問題。但各郡國官吏,因舊的習慣難改,依舊上下聯手,以謀中飽私囊。漢武帝採納了公卿們的建議,於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收回了各郡國的鑄幣權,由中央政府統一鑄造,統一貨幣發行,從而防止了另一次惡幣的泛濫。
漢武帝收回鑄幣權以後,由漢武帝中央政府統一鑄錢。三官五銖就是這個時候鑄造的。該錢製作精美,邊郭工整,重量準確,錢文秀麗,為錢中楷模。三官指鍾官、辨銅、均輸(技巧),統指政府鑄錢的機構。中央為推廣均輸法,新設水衙都尉一官,在長安上林苑辦公。上林苑是政府鑄錢的機構,是漢初在原秦代舊苑的基礎上擴建而成的皇家園林,規模宏大,有離宮70所,周圍面積達300餘里,包括現今的西安、周至和戶縣。
上林三官五銖錢的特點
五銖錢
一、錢文嚴謹規矩,“五銖”二字修長秀麗,風格較為一致,“五”字交筆緩曲,上下與兩橫筆交接處略向內 收。“銖”字“金”頭有三角形、箭鏃形兩種,四點方形較短。“朱”字頭方折,下垂筆基本為圓折,頭和尾與“金”字旁平齊,筆畫粗細一致。
二、錢型整齊,直徑25-25.5毫米,穿直徑約0.97厘米,郭厚0.15-0.2厘米,寬0.1-0.14厘米,比郡國五銖的郭略寬,且深峻平整,連接錢肉的一面垂直。背有內外郭,個別內郭四角微凸。
三、重量以3.5-4克者為多,少數的超過4克。
四、鑄工精細,面背比較平整,內外郭寬窄均勻,規矩整齊。
五、記號有穿上橫和下半星兩種。
六、三官五銖幣材的顏色為紅色,含銅量在70%以上,含鉛量約20%,比郡國五銖略低,但配比合理,物理性能好。上林三官五銖錢的鑄造工藝先進,多為銅範或製作極精細的泥范所造。三官錢形制及“朱”字頭方折的特點,系由三銖錢繼承而來,進而成為此後西漢時期五銖錢基
五銖錢
本特徵。上林三官五銖是西漢五銖錢中比較容易見到的一種。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等單位在洛陽燒溝和洛陽西郊先後發掘漢墓群,出土了大量的漢代鑄幣,上林三官五銖在兩處漢墓中都有出土。
錢幣業務由三官署統一辦理,有許多好處:第一、使錢幣標準化,規律化;第二、提高鑄錢技術水準;第三、增加了生產量;第四、有效防止私鑄;第五、容易控制發行。
三官錢初期重量超過五銖,製作精美前所未有,而且鑄錢技術採用銅範法,鑄出的錢幣重量上都是一致的,絕對合乎標準,鑄出的錢邊緣都加以打磨,非常整齊,故有“赤仄錢”之稱。新錢鑄成后,政府用以收兌郡國錢,一枚兌劣錢5枚。到了元鼎四年(公元前117年),劣錢已經大部分收回,后明令禁止郡國錢永不許流通。
五銖發行三十一年後,漢武帝崩殂。在此期間,鑄成的錢數量很多,錢的範式也有變化。比如文字的大小、書法結構都有出入,至於穿上半月、穿下半星、穿上下橫、星月文、四決文等可能是爐別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