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武
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廳長
歷任蕪湖市財政局辦公室副主任,蕪湖市委辦副科、正科級秘書,蕪湖市地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馬鞍山市地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
2003年09月至2015年02月,安徽省地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5年02月至2017年12月,安徽省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安徽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8年11月,任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廳長。
2021年06 ,安徽省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成員。
安徽省第十屆委員會委員。
2018年3月30日,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案,決定任命:胡春武任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廳長。
2018年11月23日,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案:任命胡春武為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廳長。
2021年6月21日,安徽省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省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的通知。其中,胡春武為其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