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武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是市公安局主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副局級單位。
1989年8月,由武漢市公安局交通大隊更名為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交管局下設辦公室、政治處、宣傳教育處、紀委(監察處)、秩序處、事故處理處、法制處、科研處、後勤處、車管處等10個處室和15個交通大隊。
截止2005年,全市共有交警2731人,全局在編民警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439人,其中研究生41人,本科927人。市公安交管局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全市道路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交通事故調解、駕駛員考核、車輛檢驗與機動車發牌發證,以及城市道路交通標誌、標線等安全設施的規劃、設置與管理。全市面積8467平方公里,人口831萬,建成區面積240平方公里,道路總長6224公里。城區有主幹道55條,支路714條,另有4條國道(106、107、316、318)和京珠、滬蓉高速公路穿城而過。現有機動車65萬輛,非機動車135萬輛,機動車駕駛員90萬人。
近年來,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以創建文明城市為載體,以實施“暢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和創建“平安大道”為主線,堅持規範、科學、效能“三條標準”,深挖道路資源、警力資源和科技管理資源,大力預防和壓降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提升交警隊伍的整體素質,使武漢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隊伍建設取得了明顯進展。特別是公安部、建設部在全國大中城市實施“暢通工程”以來,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整體水平躍上一個新台階,2005年,在公安部、建設部組織開展的暢通工程檢查評價中,武漢市被評為一等管理水平。
負責制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劃、道路交通組織、道路交通設施建設;指導、考核各區交通大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負責長江大橋、長江二橋、白沙洲大橋、高等級公路道路交通管理;負責交通特勤、秩序整治、交通科研、事故預防、交通違法處理、車輛及駕駛人管理、宣傳教育等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交通管理支隊內設15個副處級機構。紀檢監察督察機構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置。機構序列為:
(一)警務指揮室
(二)政治處
(三)警務保障室
(四)紀委(監察室、督察大隊),下設審計室。
(五)宣傳處
(六)車輛管理處(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下設綜合科、車輛牌證管理科、駕駛員證照管理科、車輛安全檢測科、非機動車管理科、安全教育科、考務科、檔案管理科、漢口分所、沌口分所。
(七)科技管理處(交通管理局科研所)
(八)法制大隊
(九)秩序管理大隊
(十)事故預防與處理大隊(交通管理局醉酒案件辦理中心),下設一中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緝)、二中隊(醉酒駕駛案件辦理)。
(十一)設施工程大隊
(十二)特勤大隊,下設秘書科、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交通事故處理)。
(十三)武漢長江大橋大隊,下設秘書科、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交通事故處理)。
(十四)武漢長江二橋大隊,下設秘書科、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交通事故處理)。
(十五)白沙洲大橋大隊,下設秘書科、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交通事故處理)。
(十六)高等級公路大隊,下設秘書科、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五中隊(交通事故處理)。
交通管理支隊各處、大隊下設的科、分所、中隊均為正科級。
核定交通管理支隊人員編製570名。其中,副局級領導職數2名,正處級領導職數7名,副處級領導職數27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0名。
姓名 | 職務 | 主要職責及分管和聯繫單位 |
劉南華 | 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交管局黨委書記、局長 | 全面主持市交管局工作 |
高林 | 黨委委員、副局長 | 分管秩序管理大隊、特勤大隊,聯繫硚口區交通大隊、青山區交通大隊、江夏區交通大隊 |
羅毅 | 黨委委員、副局長 | 分管警務保障室、車管所、大橋大隊、二橋大隊、白沙洲大橋大隊,聯繫江漢區交通大隊、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交通大隊、蔡甸區交通大隊 |
殷俊 | 黨委委員、副局長 | 分管法制大隊、事故預防與處理大隊、高管大隊,聯繫洪山區交通大隊、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交通大隊東湖風景區交通大隊、新洲區交通大隊 |
2005年,在公安部、建設部組織開展的暢通工程檢查評價中,武漢市被評為一等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