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頭鍘
龍頭鍘
龍頭鍘是封建社會的死刑用具。是為犯法的皇親國戚準備的;身為皇親國戚最應該遵守法律,如果犯法就用龍頭鍘,與“虎頭鍘”、“狗頭鍘”在民間傳說中並稱包青天三鍘。
龍頭鍘
“龍頭鍘”與“虎頭鍘”、“狗頭鍘”在民間傳說中並稱包青天三鍘,據說是由宋朝包拯獨創的行刑刑具,而且這三種行刑用具都擁有御賜的“先斬後奏”的“尚方特權”。
這三種刑具分別應用於不同權力等級以及民間市井的犯罪人物,同時也折射出了“享受”這三種刑具的人物的身份地位象徵。龍頭鍘的意義象徵著“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律前平等”思想,儘管古代並無“天子倒在龍頭鍘下”的故事,但“律前平等”的“法律至上”思想是值得肯定的。
龍頭鍘
虎頭鍘的意義在於“刑上大夫”並懲治各個層級的貪官污吏。
狗頭鍘的意義在於懲治橫行民間市井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