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高校實行學院制管理最早可追溯到1929年國民政府頒布的《大學組織法》,規定大學分文、理、法、教育、農、工、商、醫八學院,設置了3個以上學院者方稱得大學,只辦一個或二個學院的,稱為獨立學院。1952年院系大調整,高校中取消了學院,實行校、系兩級管理。後來隨著高等教育學科高度分化和綜合的發展趨勢,寬跨度的校、系兩級管理模式管理高校有些捉襟見肘,實行學院制管理呼之欲出。
1980年,教育部發文同意中國人民大學和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統計局、國家物價局的意見,中國人民大學設立計劃統計學院。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