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原則

泰勒原則

泰勒原則是1905年英國人W·泰勒提出的極限尺寸判斷原則。

歷史地位


過去由於對極限尺寸、配合概念沒有統一、正確的理解,對形狀誤差在配合中的作用認識不足,在生產中往往出現爭執不休、無法解決的矛盾。如Φ100H7/h6的孔、軸配合,是屬於間隙配合,要求塗油後用手可以直接裝入。但是,當孔、軸的實際尺寸都為Φ100mm時,都是合格的,由於孔、軸都有形狀誤差存在,影響零件的實際配合狀態,實際上是裝不進去的,甚至孔比軸大0.005mm時,也是裝不進去的。此時,按舊的概念去理解,孔、軸的尺寸都是合格的,而軸裝不進去又是不允許的,這就產生了無法理解的矛盾。採用了泰勒原則以後就合理地解決了這一矛盾,有了仲裁的依據,正確地解決了形狀公差和尺寸公差之間的關係問題。這一原則,就是制訂極限量規標準和檢驗標準的理論依據。

原則理解


要理解泰勒原則,即必須先了解體外作用尺寸和局部實際尺寸的概念。

體外作用尺寸

就是在被測要素的給定長度上,與實際內表面體外相接的最大理想面或與實際外表面體外相接的最小理想面的直徑或寬度。對於關聯要素,該理想面的輔線或中心平面必須與基準保持圖樣給定的幾何關係。外表面的體外作用尺寸和內表面的體外作用尺寸分別用dfe和Dfe表示。

局部實際尺寸

是指計量器具與被測要素實現兩點接觸的測量方法(兩點法)所得到的尺寸。

原則定義

合理的孔,其體外作用尺寸應大於或等於最小極限尺寸;對於軸,其體外作用尺寸應小於或等於最大極限尺寸。對於孔,任何位置上的局部實際尺寸應小於或等於最大極限尺寸;對於軸,任何位置上的局部實際尺寸應大於或等於最小極限尺寸。
簡單講,泰勒原則就是有配合要求的孔、軸,其局部實際尺寸與形狀誤差都要控制在尺寸公差帶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