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爾斯·博林

三點式安全帶發明者

尼爾斯·博林(Nils Ivar Bohlin),生於1920年6月17日。1958年受雇於沃爾沃(Volvo)汽車公司,成為該公司的首席安全工程師,負責沃爾沃汽車的安全設計,併發明了汽車安全帶。

簡介


汽車安全帶是目前所有車輛安全系統中最基本、最便宜、最方便使用的安全裝置。其面世以來,在交通事故中拯救了成千上萬人的生命。它不僅成為汽車標準配置,而且世界很多國家制定交通法規強制要求車輛駕乘人員在車輛行駛中必須系安全帶。一項對汽車安全史產生重大影響的專利,使尼爾斯·博林(Nils Bohlin)成為舉世公認的汽車安全帶發明人。

人物生平


尼爾斯·博林是瑞典人,全名Nils Ivar Bohlin,生於1920年6月17日。他曾是瑞典Svenska Aeroplan AB飛機公司的工程師,研發飛機駕駛員彈射座椅並獲得過相關專利。1958年,他受雇於沃爾沃(Volvo)汽車公司,成為該公司的首席安全工程師,負責沃爾沃汽車的安全設計。他的第一個任務是改進傳統的兩點式貫穿腰部的帶扣安全帶,這種安全帶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當汽車緊急剎車或碰撞時,無法避免由於腰的收縮使駕駛員的頭部撞在駕駛盤或擋風玻璃上而造成人員傷亡,而且駕駛員腰部捆在座位上,使其操作也很不自在。博林改變了設計思路,考慮要在上述緊急狀況下,從使人不被甩出車外到儘可能平穩地保持在座椅上。
當時的沃爾沃汽車公司曾計劃在自產的汽車上,安裝一種可調長短的兩點式“對角線”安全帶,由於安全性不理想,未能實施。直到沃爾沃汽車公司CEO的一位親屬不幸在車禍中喪生,沃爾沃決心加大力度研究更為有效的汽車駕駛安全裝置,擁有安全帶設計經驗的尼爾斯·博林也於1958年被招聘進入沃爾沃汽車公司,著手開發新型的汽車被動安全設施。
擺在尼爾斯面前的任務非常艱巨,他了解在飛機上使用的四點式安全帶不適宜用在汽車駕駛艙中,於是將研究的重心放在減少汽車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方面。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尼爾斯·博林設計出了更為簡便而有效的三點式安全帶。這項技術在1959年第一次被運用在沃爾沃汽車上。1963年,沃爾沃汽車公司開始把尼爾斯·博林的三點式汽車安全帶註冊,並在自產的所有汽車上裝配,還將三點式安全帶技術介紹給當時持懷疑態度的美國人。與此同時,沃爾沃公司還把他們的安全帶發明,免費提供給其他汽車製造商使用,以推廣這項保護生命的發明。
半個世紀過去了,三點式安全帶依然被全世界汽車製造商作為最基礎的安全帶技術,並在此設計之上,開發出機械或電子預緊式安全帶技術。據統計,車禍事故中被拋出汽車的人中75%會死亡,而安全帶能夠在緊急情況下將駕乘者牢牢固定在座位上,三點式安全帶能將車禍中的死亡和重傷率減少50%。自1959年安全帶問世以來,安全帶已挽救了超過百萬的生命,且這一百萬中還不包括那些因安全帶的使用而免於死亡的重傷人數。
尼爾斯博林於1985年退休,2002年去世,享年82歲。他的偉大發明挽救了全世界不計其數的汽車駕乘者,被美國安全榮譽紀念館載入安全榮譽光榮榜史冊。

構思


這種安全帶不僅提供給駕駛員,也提供給其他乘位人員。事實上就是在現在廣泛使用的汽車安全帶的雛形。博林作為發明人於1958年8月29日在瑞典申請了專利,並以此為優先權於1959年8月17日向美國和英國申請了專利,美國於1962年7月10日授予專利權,專利號為US3043625,發明名稱為《安全帶》。據此,可以確定汽車安全帶是1958年發明的。

三點式安全帶


尼爾斯·博林
尼爾斯·博林
下文結合該專利實施例和附圖進一步闡述該發明。圖1是繫上該發明安全帶駕駛員的側視圖;圖2是安全帶和它的鎖扣裝置圖解式前視圖;圖3是處於解扣狀態安全帶鎖扣裝置的視圖。參見圖1,駕駛員坐在牢固設置在如圖2所示底板1的座位2上。座位兩側分別設有與車輛底板或框架牢固相連的安裝裝置3和4,裝置4的座位同側的車輛門柱6上設置了一個頂部安裝裝置5。該頂部安裝裝置設在駕駛員肩水平面上方。安全帶一端與頂部安裝裝置5相連接,安全帶的另一端經過駕駛員一個肩並斜跨其胸部,穿過與所在安裝裝置3上的鎖扣件14上的槽13,形成安全帶7的部分;然後穿過藉助於樞軸10與安裝裝置4相連的可調節皮帶長度的環扣9,形成橫跨髖部的安全帶8的部分;扣環9上設有可移動的滾花鎖栓11,以便皮帶調節到相應長度后鎖住,滑圈12有助於安全帶剩餘部分與安全帶8的部分緊密相貼。參見圖3,鎖扣件14兩邊板之間設有樞軸18,並在其上設有碰鎖控制桿17,當鎖扣件14插入安裝裝置3時,在彈簧作用下,鎖扣件14的兩凸起物15鎖緊在安裝裝置3的兩孔眼16中,使兩者鎖合在一起;當用手操作碰鎖控制桿就可使凸起物15與孔眼16脫開,可將鎖扣件14和安裝裝置3分離。
尼爾斯·博林
尼爾斯·博林
沃爾沃公司率先在生產汽車的駕駛座和前排座上設置了三點式安全帶。由於效果顯著,大幅降低了事故中對駕乘人員腰部和頭部傷害,三點式安全帶很快在全球範圍內推廣開了。其使用範圍逐漸到小汽車後排、小客車、乃至長途汽車座位上。與此同時,對三點式安全帶的改進發明也不斷湧現,如1968年沃爾沃公司又推出的慣性捲軸帶扣,各種用於這種安全帶的預緊器、力道限制器等,使三點式安全帶越來越完善。但是,還是有很多人認識不到系安全帶的重要性,對輕鬆“咔嗒”一下系安全帶總覺得麻煩。為確保汽車駕、乘人員的人身安全,採取了很多措施,一是很多國家交管部門開展各種各樣的公共宣傳活動。二是立法立規強制規定行車要系安全帶,上世紀80年代,英、美等發達國家紛紛立法作出相應規定;我國公安部1992年發布的公告和第十屆人大常委會2003年通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都作出了相應規定。三是汽車配置上進行改進,只要有人沒有系好安全帶就給出信號,甚至汽車無法啟動。據有關統計,由於普遍使用安全帶,使汽車事故死亡人數減少30%。
該發明於1985年被德國專利局評為過去100年最重要的八大發明之一,也被選入了由美國紐約大學出版社和巴恩斯諾布爾出版社於2007年聯合出版的《第20世紀影響世界的100個發明》之中。尼爾斯·博林後半生一直從事汽車安全帶等汽車安全裝置的研發工作,退休后仍堅持研究保護乘座人員避免側面撞擊的安全帶和其他裝置。他說,“有時候接到由於系安全帶而倖存者的感謝電話,真是溫暖我的心,並使我覺得我真的已能為人類做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