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

中小城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通過,大城市是指市區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五十萬以上的城市。

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城市為小城市,其中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小城市,2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小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城市為中等城市。

簡介


2010年《中小城市綠皮書》近日發布,綠皮書指出,我國中小城市數量已達2160個,56%的地級以上城市為中小城市。
近年來,中國城市飛速發展,城鄉人口流動頻繁,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之間的界限模糊化,城市人口規模迅速膨脹,許多縣級城市(包括縣級建制市和規模較大的縣的中心城鎮)的市區常住人口已經達到或超過20萬、50萬的臨界值。綠皮書依據中國城市人口規模現狀,提出的全新劃分標準為:市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為 小城市,50萬~100萬的為 中等城市,100萬~300萬的為 大城市,300萬~1000萬的為 特大城市,1000萬以上的為 巨大型城市。依據此標準,中小城市是指市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的城市。截止2009年底,全國共有2160個中小城市,其中地級212個,縣級1948個。
截至2009年底,中國有建制市655個,其中地級以上287個,縣級建制市368個。地級以上城市中,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市轄區常住人口均超過百萬;省會城市中,除銀川、拉薩外,其他城市市轄區人口也超過百萬(也就是說,省會城市中只有銀川、拉薩屬於中小城市);地級城市的情況則較為複雜,東部地區的地級城市市區常住人口大多超過百萬,以山東省為例,15個地級城市中,只有濱州、德州、威海、東營等四個城市城區人口低於百萬。與此相對應,中西部地區的多數地級城市市區人口均未超過百萬。中國地級以上城市數量以及市轄區常住人口低於百萬的地級以上城市數量,在287個地級以上城市中,有162個城市屬於中小城市,佔比56%。
在368個縣級建制市中,除了崑山、江陰、義烏等極個別發達城市的市區人口接近或略超過百萬之外,多數建制市市區人口在數萬至數十萬之間,都歸屬為中小城市。此外,全國有50個地級區劃、1580個縣級行政區劃(1463個縣、117個自治旗縣)並非建制市,但這些地區(州、盟)、縣(自治旗縣、旗)的中心城鎮,也已經聚集了相當規模的人口,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與建制市的市區較為接近,中心城鎮居民享受著城市化的生活方式,也歸屬於中小城市。從總體上看,我國中小城市數量已達2160個,其中地級建制市162個,非建制市的地級行政區劃的中心城鎮50個,縣級建制市368個,非建制市的縣級行政區劃的中心城鎮1580個。

現狀


綠皮書指出,中小城市已成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許多中小城市的發展速度已經超過了全國平均水平。中小城市是我國行政區體系中重要的戰略節點,在改革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中小城市數量眾多,幅員遼闊,聚集了龐大的人口、資源、產業、環境等發展要素,其發展方式的轉變和發展質量的提升對於我國加快推進現代進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有著全局性、決定性的重大意義。
截至2011年底,中小城市及其直接影響和輻射的區域,行政區面積達927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96.57%;總人口達10.16億,佔全國總人口的75.4%。2011年,中小城市及其直接影響和輻射的區域,經濟總量達26.51萬億元,佔全國經濟總量的56.22%;地方財政收入達22609.50億元,佔全國地方財政收入的43.12%。中小城市的科學發展水平,關係到城鄉一體化進程,關係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全局戰略。中小城市已經迎來黃金髮展期。推進城鎮化,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建設,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題中之義,中央的決策和部署也對中小城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又好又快發展提出了新要求、寄予了新期望。今後十年到二十年內,將是我國城市化快速推進的時期,城市化率的提高應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擴容為主,大力提高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對產業和人口的承載能力。綠皮書還特意強調了全國十個具有典型意義的中小城市科學發展調研基地的發展經驗,江蘇省崑山市、常州市武進區、湖南省長沙縣、山東省鄒平縣、四川省雙流縣、遼寧省海城市、安徽省寧國市、內蒙古准格爾旗、黑龍江省肇東市、河北省武安市等十個城市成為全國首批“中國中小城市科學發展調研基地”。這些城市通過創新驅動、優化結構、集約發展、產業互動、內生增長、城鄉統籌、生態立市等舉措,實現了轉型發展、高端發展、和諧發展和綠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