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制度
清算制度
清算制度(1) 是國際間的一種付款方式,指為避免資金在國際間移動,而能清算輸出債權及輸入債務,所實施的一種利用借貸記賬的技術,來取代實際支付外匯,以完成債權債務抵消的制度。其目的在於防止國際收支的惡化,強化外匯管理,利用限制進口外匯的供給,以達間接限制輸入的目的。此外,為確保必要原料的輸入,將必要原料的輸入金額與等額的輸出相結合,不但可促進輸出,亦可確保必要原料的輸入。此制度大都行之於訂有雙邊清算協定的國家之間,戰後歐洲的第一個清算制度為1947年的多邊貨幣補償協定,其後有1948年的歐洲內部支付協定及1950年的歐洲支付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