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職述廉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的一項制度
述職述廉是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的一項制度。
述職述廉是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的一項制度。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充分體現黨的創新精神,推出多項創造性制度,述職述廉便是其中之一。述職述廉制度以中央文件的名義規定下來,這是第一次。它是在黨內針對領導機關、領導幹部進行民主監督的一項新措施,對於加強和改進黨內監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只對述職述廉制度的方式和範圍進行了規定,而具體內容沒有涉及。結合我們黨已有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其具體內容應包括:
述職,就是要報告學習、思想、工作、作風的情況,特別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和完成本人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情況;述廉,就是要報告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和帶頭執行廉潔從政規定的情況以及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加強教育、嚴格要求的情況;上述情況的報告工作應由各級黨委(黨組)“一把手”完成,因為“一把手”對單位工作負全面責任,而且《條例》將其規定為監督的重點,由他來進行述職述廉工作,內容比較全面、具體、詳實。
一是各級黨委(黨組)應嚴格遵守《條例》規定的述職述廉的時間、次數和範圍。二是述職述廉應向群眾公開,雖然《條例》對此未作強制性規定,但為增強這項制度的實施效果,群眾參與是題中應有之義。三是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要提前發出通告,說明由誰來述、主要述什麼內容,以及進行述職述廉的時間、地點等情況,以便讓參與聽取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群眾有一個思想上和行動上的準備。最後,加強述職述廉的評議工作。述職述廉是一種自律機制,需要與他律機制相結合,因此,應當對述職述廉領導進行事前、事中乃至事後的監督考察,即對其所述內容的真實性進行質證、調查,形成評議結論,作為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述職述廉是加強黨內廉政建設的有力措施
述職述廉要求領導幹部對本級黨委(黨組)廉政建設和自身廉潔情況在組織和群眾面前作自我說明,有利於增強其自我約束力,時刻緊繃廉政勤政這根弦,也使一些幹部的違紀違法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起到將反腐敗關口向前推移的作用。
述職述廉是增強領導幹部公僕意識的有效措施
建立述職述廉制度,通過領導幹部向群眾報告自己的工作,接受群眾的監督、批評和建議,使他們從思想深處認識到自己的權力來自於人民群眾,為人民謀利益是工作職責所在,從而增強其公僕意識,使我們的領導幹部在具體的工作實踐中體現黨的宗旨。
述職述廉是實現組織和群眾監督權的重要舉措
在現階段,由於沒有建立一種領導幹部向組織和群眾述職述廉的運行機制,組織和群眾對領導幹部執行工作任務和廉潔自律情況缺乏足夠了解,其行使監督權的方向和內容不甚明確,無法切實發揮組織和群眾監督的作用。領導幹部根據《條例》規定向組織和群眾述職述廉,接受他們對自己工作和廉政情況的監督,有利於組織和群眾享有的監督權落到實處,激發群眾的熱情和積極性,使他們自覺主動配合黨組織監督我們的領導幹部。
述職述廉是我黨在黨內監督體制上的創造性舉措,是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的有效載體。通過公開述職述廉,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幹部一個清白,有利於推動黨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規定,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
黨員領導幹部定期述職述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