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算保證金

結算保證金

結算保證金亦稱“信用證保證金”,簡稱“保證金”,信用證結算方式付款而預先交存銀行作為保證的資金。銀行據此開出信用證委託書,通知銷貨單位發貨。這種事先交存保證金的結算方式是在購銷雙方未建立結算信譽,互不信任的情況下產生的,能夠保證收款單位及時收到貨款,防止付款單位拖欠。由於交存的保證金不計利息,增加了企業的佔壓資金,不利於資金的充分利用和周轉。銀行可設置“結算保證金”賬戶,用以核算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的企業資金的清算和了解。

定義


結算保證金
結算保證金
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時,付款單位預先向銀行交存款項,作為保證的資金。申請辦理信用證的單位,必須 填制“信用證委託書”,將款項從結算存款戶中付出,存入“信用證保證金戶”(該戶不計息),待信用證解付時及時付款。設立保證金帳戶,能保證款項及時解付,保證收款單位及時收到款項。同時,銷貨單位發貨后必須通知銀行,由銀行根據合同審查合格后付款,又能保證付款單位及時收到所需貨物。這種事先交存保證金的結算方式是在雙方末建立結算信譽,互不信任的情況下產生的。由於交存的保證金不計利息,增加了企業的佔壓資金,不利於資金的充分利用和周轉。

分類


結算保證金可分為兩種:原始保證金(original margin),(initial margin)和變動保證金(variation margin)。
1、原始保證金是指擁有新增部位所須繳交的原始存款。
2、變動保證金是指因契約結算價格(settlement Price)的變動而每天須對保證金做調整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