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群,曾任南京廣播電視集團黨委委員、副台長及江蘇城市聯合電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2015年8月,陸群因涉嫌受賄被法院提起公訴。
2007年5月至2013年6月,任南京廣播電視集團黨委委員、副台長及江蘇城市聯合電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2015年2月16日,南京市檢察院發布消息,南京市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對南京廣電集團黨委委員、
南京廣播電視台副台長陸群,以涉嫌
受賄罪決定逮捕。案件在偵查之中。
2015年8月3日,據南京市檢察院官方
微博消息,
南京廣播電視集團原黨委委員、南京廣播電視台副台長、江蘇城市聯合電視傳媒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陸群(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已由南京市檢察院向南京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2015年2月31日,江蘇南京廣播電視台原副台長陸群涉嫌受賄一案,在南京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法庭上,對於檢方受賄56萬元的指控,陸群當庭表示認罪,但辯稱所收的各種“感謝費”“監製費”“製片費”,是人情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