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軼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

王軼,男,1972年6月出生,蒙古族,河南南陽人,1999年7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現任中國人民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法學院院長(兼),兼任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成員、秘書長、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屆特邀諮詢員。

人物經歷


王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王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教育經歷

時間院校學位
1989年9月-1993年7月鄭州大學學士
1993年9月-1996年7月吉林大學碩士
1996年9月-1999年7月中國人民大學博士

工作經歷

1999年7月-2001年8月在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后流動站從事研究工作。
2001年8月-2005年9月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工作。
2002年9月-11月受聘於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講授中國民法。
2003年11月-2004年3月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2005年9月至今 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2008年1月-2月受聘於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講授中國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2009年5月被任命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2009年11月-12月受聘於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講授中國大陸民法總則。
2011年9月-2012年2月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2013年5月被任命為中國人民大學發展規劃處處長。
2017年7月被任命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
2020年8月任中國人民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
2020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屆特邀諮詢員。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著作
1、《物權變動論》,王軼,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2、《民法原理與民法學方法》,王軼,法律出版社,2009年11月版。
3、《新合同法原理與案例評釋》,王軼(副主編),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4、《合同法新論·分則》,郭明瑞、王軼,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5、《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王軼,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論文
2016“民法總則之期間立法研究”,載《法學家》2016年第5期。
2016“民法商法關係論”(合著,第一作者),載《社會科學戰線》2016年第4期。
2016“民法總則法律行為效力制度立法建議”,載《比較法研究》2016年第2期。
2016“民法典的立法哲學”,載《光明日報》2016年3月2日第14版(理論周刊·學術)。
2014“民法典的規範類型及其配置關係”,載《清華法學》2014年第6期。
2014“物權債權區分論的五個理論維度”(合著,第一作者),載《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14年第5期。
2014“作為債之獨立類型的法定補償義務”,載《法學研究》2014年第2期。
2013“論民事法律事實的類型區分”,載《中國法學》2013年第1期。
2013“論民法諸項基本原則及其關係”,載《杭州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 年第3期。
2012“合同當事人利益的類型化分析”(合著,第一作者),載《公民與法》2012年第10期。
2012“論合同行為的一般生效條件”,載《法律適用》2012年第7期。
2011“論中國民事立法中的‘中國元素’”,載《法學雜誌》2011年第4期。
2011“從‘照著講’到‘接著講’”,載《法學論壇》2011年第2期。
2010“論侵權責任法中的損失分配製度”,載《社會科學戰線》2010年第9期。
2010“合同效力認定的若干問題”,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10年第5期。
2010“論所有權保留的法律構成”,載《當代法學》2010年第2期。
2010“強行性規範及其法律適用”,載《南都學壇》2010年第1期。
2009“論侵權責任承擔方式”,載《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9年第3期。
2008“論國家利益”(合著,第一作者),載《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8年第3期。
2007“論物權法的規範配置”,載《中國法學》2007年第6期。
2007“物權法的任意性規範及其適用”,載《法律適用》2007年第5期。
2007“論倡導性規範”,載《清華法學》2007年第1期。
2006“論合同法上的任意性規範”,載《社會科學戰線》2006年第5期。
2006“物權保護制度的立法選擇”,載《中外法學》2006年第1期。
2006“物權請求權與訴訟時效制度的適用”,《當代法學》2006年第1期。
2006“對中國民法學學術路向的初步思考”,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06年第1期。
2005“物權變動中交易安全保護策略的立法選擇”(合著,第一作者),載《浙江社會科學》2005年第6期。
2005“動產善意取得制度一般規定立法化研究”,《政治與法律》2005年第5期。
2005“民法典的規範配置”,載《煙台大學學報》2005年第3期。
2004“民法價值判斷問題的實體性論證規則”,載《中國社會科學》2004年第6 期。
2004“合同法的規範類型及其法律適用”,載《合同法評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第1期。
2003“論物權變動模式的立法選擇”,載《月旦民商法雜誌》2003年第2卷。
2002“物權法的規範設計”,載《法商研究》,2002年第5期。
2002“論一物數賣”,載《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4期。
2001“論無權處分行為的效力”,載《中外法學》,2001年第3期。
2000“試論動產善意取得制度的適用條件”(合著,第一作者),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00年第3期。
1999“論買賣合同中債務履行不能風險的分配”,載《中外法學》1999年第5期。
1997“動產善意取得制度研究”(合著,第二作者),載《現代法學》,1997年第5期。
1997“所有權保留制度研究”,載《民商法論從》1997年第6卷。
1996“期待權初探”,載《法律科學》1996年第4期。
1995“代為清償制度論綱”,載《法學評論》1995年第2期等。
課題
2015《民法典編纂重大疑難問題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
2010《民法規範論》,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課題組負責人)。
2008《民法學方法論》,霍英東青年教師基金項目(課題組負責人)。
2006《民法規範論:類型及其配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課題組負責人)。
2000《規範分析與中國民法典的制定》,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課題組負責人)。
2000《物權變動立法研究》,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項目(課題組負責人)。

社會活動


1993-1995年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專家建議稿》的起草工作。
1996-2000年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專家建議稿》的起草工作。
2001年至今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專家建議稿》的起草工作。
2002-2005年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專家建議稿》的起草工作。
2008年至今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修訂工作。
2008年至今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修訂工作。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
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成員、秘書長。
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理事。
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
華東政法大學兼職教授。
暨南大學講座教授。
華南師範大學客座教授。
河南師範大學兼職教授。
甘肅政法學院客座教授。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法律顧問。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法律顧問。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合同監管評審委員會成員。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非常任委員。
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大連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廈門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珠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哈爾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等。

獲得榮譽


時間獲獎全稱具體獎項獲獎作品頒獎機構
2014第五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二等獎《民法價值判斷問題的實體性論證規則》
2012第六屆吳玉章優秀教學獎優秀教學獎
2012北京市師德先進個人先進個人
2011第六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
2011第二十五屆北京青年五四獎章五四獎章
2011第二屆中國法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民法原理與民法學方法》
2010首屆首都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
2010寶鋼教育基金優秀教師獎優秀教師獎
2010北京市法學會優秀應用法學研究成果獎二等獎《論物權法的規範配置》
2009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2009中國人民大學第五屆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比賽獎特等獎中國人民大學
2009北京高校第六屆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比賽文科A組最受學生歡迎獎最受學生歡迎獎北京高校
2009中國人民大學優秀班主任優秀班主任中國人民大學
2009中國人民大學學士學位論文優秀指導教師優秀指導教師中國人民大學
2008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優秀科研成果獎優秀獎《論物權法的規範配置》中國人民大學
2007佟柔民商法發展基金青年優秀研究成果獎優秀研究成果獎
2006司法部第二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二等獎《民法價值判斷問題的實體性論證規則》
2005中國法學會優秀科研成果獎成果獎《民法價值判斷問題的實體性論證規則》
2005北京大學優秀博士后優秀博士后北京大學
2002北京大學法學院優秀科研成果獎成果獎《物權變動論》
2001崗松獎教金崗松獎北京大學
20011中國人民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論文獎
1998第七屆吳玉章獎學金吳玉章獎學金
1998君合律師人才獎學金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