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現傑

陳現傑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審判員,2001年10月後歷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民一庭副局級審判員、審判長,曾三年掛職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至2007年9月,2009年3月任現職。是精神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多部司法解釋的主要起草人,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釋起草小組成員、侵權責任法研究小組重要成員,多次參與了國家司法考試出題。

人物介紹


陳現傑,男,漢族,西南政法大學畢業,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專職廉政監察員,兼任中國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理事、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規劃項目評審鑒定專家。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審判員,2001年10月後歷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民一庭副局級審判員、審判長,曾三年掛職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至2007年9月,2009年3月任現職。是精神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多部司法解釋的主要起草人,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釋起草小組成員、侵權責任法研究小組重要成員,多次參與了國家司法考試出題。著述有主編的《侵權責任法條文精義與案例解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