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作

詞語

罰作,漢語辭彙,意思是漢代刑罰之一。處輕罪犯以一年苦役。

拼音


fá zuò

注音


ㄈㄚˊ ㄗㄨㄛˋ

引證解釋


漢代刑罰之一。處輕罪犯以一年苦役。按,男為戍罰作,女為復作,皆一歲。見《漢舊儀》。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雲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罰作之。”
《周禮·秋官·司圜》“司圜掌收教罷民”漢鄭玄註:“凡害人者,不使冠飾,任之以事,若今時罰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