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生

進修生

進修生是指普通高等學校在國家招生計劃之外接收的為提高某種專業水平而學習的人員。學校在保證教學質量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本著學用一致、專業對口的原則,可少量接收。進修時間最長為一學年。進修結束后,由學校發給進修證書。進修證書只供派出單位了解學員學習情況和考慮其任用時參考,不具有正式學歷證書的效力。

要求


進修生只有在取得入學資格並通過入學測試後方可轉為正式在籍生,正式建立學籍,建立學籍后須滿足最短學習年限,方可畢業,學習期限從學生入學之日算起。

類別


1.普通進修生
申請作為普通進修生來華進修專業者,須具有大學二年級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45周歲,進修期限不超過二年。進修結業,發給相應的進修證書,不授予學位。
2.高級進修生
申請作為高級進修生來華學習者,須具有碩士學位以上學歷或副教授以上職稱,年齡不超過50歲,進修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進修結業,發給相應的證書,不授予學位。
3.語言進修生
申請來華進修漢語者,須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