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縣林業局
南豐縣林業局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林業建設和發展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縣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林業建設和發展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
2、擬定全縣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林業重點工程和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落實造林及森林經營方面的技術規程和管理辦法;指導、監督國有林場、森林苗圃以及基層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商品林、公益林的培育和發展;指導、監督林木種苗和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工作。
4、組織管理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組織實施全縣森林資源的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統計工作;承擔林地、林權的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監督管理森林採伐限額及木竹憑證運輸。
5、指導全縣木竹生產經營,森林工業、基本建設、多種經營和技術改造工作,協調重點用材的調度工作;
6、做好林業基本建設和各類項目的申報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做好全縣林業系統的財務管理審計工作;負責全縣林業建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使用。負責組織林業基金的徵收、上繳和使用管理工作。
7、負責林業科技和人才的管理、培訓工作;指導林業科技項目的實施;開展林業科學技術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接國內外各類造林綠化款項的捐贈和項目造林。
8、領導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組織、協調、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處工作。
9、承辦縣綠化委員會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貫徹執行《江西省公民義務植樹條例》,組織實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負責義務植樹綠化費的收繳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督促部門選林綠化。
10、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李金平同志(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廖珊庚同志(黨委書記):
主持局黨委全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森林公安局、木材檢查站、辦公室工作;
唐洪平同志(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林政股、森林資源監測中心、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林業工作站、政策法規、林業工業公司、林業開發公司、聯繫人大工作;
朱志傑同志(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財務、審計、監察、大坪嵊林場、羅里石園藝場、付坊林場、森林苗圃。聯繫政協、統戰、紀檢工作;
高興榮同志(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營林造林、項目辦、濕地辦、林業科技推廣中心、森林公園、速豐林基地站、“一大四小”工程建設工作;
地址:江西省撫州市南豐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