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員

漢語詞語

徠複員,終止全部或部分正在實施的動員活動,將業經動員的資源由戰爭狀態或緊急狀態恢復到平時狀態的活動。與動員準備、動員實施共同構成動員活動的全過程。

簡介


1.武裝力量和政治、經濟、文化等部門從戰時狀態轉入平時狀態。

正文


①戰爭結束后,國家的武裝力量和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領域由戰時狀態轉入平時狀態。
②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志願兵和部分幹部退出現役,回參軍地區參加生產或工作。這類退出現役的軍人稱複員軍人。
中華徠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為適應國家經濟建設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於1950年 6月30日頒發了《關於人民解放軍複員工作的決定》,並成立中央複員委員會,由周恩來任主任、聶榮臻任副主任,領導全國的複員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和軍隊的各級機關,也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承辦複員工作。複員前,由軍隊負責進行思想教育和培養訓練;離隊時,辦理複員手續,發給生產資助金和複員證。複員軍人回參軍地區后,由地方政府對他們進行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