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成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成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既是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門。貫徹執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起草成都市人民防空建設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草案。
平時負責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建設;戰時負責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起草成都市人民防空建設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草案。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國防建設需要,編製全市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后組織實施。
(三)負責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指導群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四)負責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組織實施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的建設與管理。
(五)組織落實重要經濟目標防護規定,指導有關部門制定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和搶修搶險方案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六)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編製成都市人民防空建設總體規劃,監督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情況;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對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制定人防平戰結合發展規劃,積極推進人防平戰結合工作。
(七)參與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的制定和審查;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綜合管理。
(八)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計劃,普及人民防空基本知識和技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城市初級中學開展“三防知識”教育。
(九)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編製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十)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科研成果。
(十一)戰時負責組織指揮人民群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並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法制、政務公開、後勤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組織綜合性人民防空政策法規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指揮通信和民防應急處。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及各項保障方案、戰時(應急)人口疏散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擬訂人民防空通信、預警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要經濟目標制定人民防空防護方案和防護措施工作的落實情況;組織、指導有關部門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的建設和人民防空、民防戰術技術訓練;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知識教育培訓;擬定全市民防應急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有關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三)工程管理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總體規劃、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人民防空平戰結合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主城區公共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和安全管理;負責組織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科研成果的推廣和應用;負責公共人民防空工事技術檔案管理;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四)計劃財務處。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財務計劃,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財務、統計管理制度及辦法;監督管理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經費;對直屬單位項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審計;編製全市人民防空系統的預決算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監督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國有資產和物資;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專用設備和器材的管理工作;受市國資委的委託,依法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國有企業。
(五)人事處(掛紀檢監察處牌子)。負責市人防辦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製、紀檢監察等工作;負責市人防辦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協助管理區(市)縣人防部門的領導幹部。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市委有關規定設置。
黨組書記 主 任:潘祖龍
副主任:諸紅舉、陳蓉
黨組成員 副主任
廖國璉
黨組成員 副主任
牟新雲
黨組成員 副主任
李文清 副主任(兼)
林 兵
黨組成員 機關黨委書記
馬 琳
巡視員 周芝茂
巡視員 李素芳
巡視員 黎昌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