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公安局

沅江市公安局

沅江市公安局建立於1949年10月1日,下設17個行政派出所,1個森林派出所,局機關內設13個所、隊、室。全局現有警力406人,副科級以上民警178人。

公開承諾


一、嚴格公正執法,維護公平正義,全面推行警務公開,自覺接受監督;
二、嚴格規範行政許可審批,絕不索拿卡要,堅決杜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
三、嚴格實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法制和責任追究制;
四、熱情文明服務,絕不冷硬橫攤。不斷優化110報警服務,24小時受理公民報警、求助、投訴和諮詢;
五、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優化經濟建設環境。切實解決群眾關心的治安熱點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竭力維護全市社會穩定;
六、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身作則,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全面提升公安機關良好形象。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分析研究全市的社會治安狀況,組織、指導全市公安工作;
(二)加強全市公安民警教育和管理;
(三)分析隊伍狀況,實施警務督察,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四)掌握情況,分析形勢,為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及時提供信息和對策;
(五)組織偵破各類刑事案件,依法打擊各類犯罪分子,承擔市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對法律法規的場所、特種行業、槍支彈藥、危爆物品進行治安管理,依法查處各類治安案件;
(七)管理全市110報警指揮系統,處理110報警、群眾求助和監督電話,對緊急治安案件和重大緊急情況,實現統一指揮調度;
(八)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的治安巡邏防控工作,對全市社會治安實施動態管理;
(九)指導監督全市內部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和隊伍建設;
(十)負責對全市計算機系統的安全監察和管理;
(十一)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及其相關工作;
(十二)受理、審核公民出國境申請,受理、審核境外人員簽證、證件申請,處理國籍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