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用於建築牆體、橋樑的材料
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主砌塊和輔助砌塊的規格尺寸與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相同,參見表1.2-1。其它規格尺寸可由供需雙方商定。
本類產品通用技術要求
當砌塊用做建築主體材料時,其放射性核素限量應符合GB6566-2010《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規定。當建築主體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鐳-226、釷-232、鉀-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時滿足IRa≤1.0和Ir≤1.0時,其產銷與使用範圍不受限制。對空心率大於25%的建築主體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鐳-226、釷-232、鉀-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時滿足IRa≤1.0和Ir≤1.3時,其產銷與使用範圍不受限制。
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選用時應考慮的主要技術指標:強度,吸水率,乾燥收縮值,相對含水率,抗凍性,碳化係數,軟化係數,放射性。
1. 按砌塊孔的排數分為五類:實心(0)、單排孔(1)、雙排孔(2)、三排孔(3)和四排孔(4)。
2. 按砌塊密度等級分為八級:700、800、900、1000、1200、1400。實心砌塊的密度等級不應大於800。
3.按砌塊強度等級分為六級:2.5、3.5、5.0、7.5、10.0。用於非承重內隔牆時,強度等級不宜低於3.5。
4.按砌塊尺寸允許偏差和外觀質量,分為兩個等級:一等品、合格品。
承重砌塊最小外壁厚不應小於30mm,肋厚不應小於25mm;保溫砌塊最小外壁厚和肋厚不宜小於20mm。非承重砌塊最小外壁厚和肋厚不應小於20mm。
GB/T15229-2011《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GB 6566-2010 《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砌塊的長、寬、高尺寸允許偏差≤±2mm,符合一等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