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評估價值
目標評估價值
目標評估價值是指目標規劃的價值評估,其方法是對多目標或相互矛盾的多重目標進行擇優的一種方法,是企業根據現有財力、物力、人力、技術設備等條件,通過分析、比較和論證,對企業經營方向、經營目標所進行的規劃。
目標評估價值的目的是充分有效地利用企業的資源和條件,爭取節約,消除浪費,以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目標規劃是以線性規劃為基礎而發展起來的,但在運用中,由於要求不同,有不同於線性規劃之處:
1、目標規劃中的目標不是單一目標而是多目標,既有總目標又有分目標。根據總目標建立部門分目標,構成目標網,形成整個目標體系。制定目標時應注意協調各個分目標,消除分目標間的矛盾,以利總目標的實現;各分目標必須服從總目標的實現,不能脫離總目標。
2、線性規劃只尋求目標函數的最優值,即最大值或最小值。而目標規劃,由於是多目標,其目標函數不是尋求最大值或最小值,而是尋求這些目標與預計成果的最小差距,差距越小,目標實現的可能性越大。目標規劃中有超出目標和未達目標兩種差距。兩者均為零。當目標與預計成果一致時,兩者均為零,即沒有差距。人們求差距,有時求超過目標的差距,有時求未達目標的差距。目標規劃的核心問題是確定目標,然後據以建立模型,求解目標與預計成果的最小差距。
目標規劃可用一般線性規劃求解,也可用備解法求解,還可用單體法求解,或者先用線性規劃或備解法求解后,再用單體法驗證有無錯誤。目標規劃有時還要用對偶原理進行運算,依一般規則,將原始問題轉換為對偶問題,以減少單體法運算步驟。
在企業中,目標規劃的用途極為廣泛,如確定利潤目標,確定各種投資的收益率,確定產品品種和數量,確定對原材料、外購件、半成品、在制品等數量的控制目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