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
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
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Composers and Authors Society of Hong Kong Limited,CASH)為代表音樂作曲人、作詞人、版權持有人,執行給音樂使用者發牌、收取播放音樂費用等工作。並成立音樂基金,贊助及推廣音樂活動和培育人才。
早於一九四六年,英國的演奏權益社 ﹙PRS﹚ 已在香港成立了一個機構,專責保護其會員和海外聯會的會員的音樂版權,為他們徵收演奏版稅。到了七零年代,樂迷對本地粵語歌曲的需求亦漸大,加上香港有著一群活躍和熱心的本地作曲家,他們非常樂意為他們的共同利益合作。在此種背景下, PRS 與這群香港作曲家在一九七七年達成協議,成立了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CASH﹚。
CASH遂於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三日在香港按公司條例成立為一間註冊有限公司,不擁有資本,於一九七七年十月一日起運作,並於十月二十日在文華酒店舉行記者招待會,宣布正式成立。
集體管理及執行香港版權法所賦予音樂作品作者之版權及有關事宜:現共有超過一百三十萬位包括香港及來自六十多個海外聯會的作曲家及作詞家委託了本協會管理其音樂作品的版權,而本協會所代收的版稅,在扣除約 20﹪行政費后,將會全數分派予音樂作品的版權持有人。
透過海外聯會,在世界一百三十多個國家∕地區根據當地版權法於當地保障本協會會員的權益。
推動版權意識,加強公眾對音樂創作人的尊重,確保他們的心血作品得到適當的報酬。
推廣及贊助音樂活動,鼓勵本地創作及設立音樂獎學金,以提高香港的音樂水準。
通過牌照合約方式管理及保障本地及海外聯會會員作品的公開表演、廣播、有線傳播及複製等權益。
將收取得到的版權稅分派予會員及海外聯會會員。
管理CASH音樂基金:該基金旨在提高音樂創作水平、贊助本地音樂活動及培育音樂人才。
向海外聯會提供協助,如培訓計劃。
向會員及音樂使用者提供有關版權的諮詢服務。
就有關法例及其執行,聯絡政府有關部門並提交建議。
2000年10月,CASH在年度周年晚宴上宣布,委任張國榮先生為CASH首任音樂大使。CASH主席彭納德先生在致辭中指出,張國榮在以往的日子中為香港樂壇貢獻良多,獲獎無數,而且張國榮的形象及創作都極具獨特的個性。
2002年,張國榮先生蟬聯第二屆CASH音樂大使。
2005年,協會主席陳永華教授在周年晚宴上宣布,委任譚詠麟為第三屆「CASH音樂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