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五類水

劣五類水

為貫徹《環境保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加強地表水環境管理,防治水環境污染,國家環保總局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該標準為強制性標準,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頒布。劣五類水,污染程度已超過五類的水。

概念


Ⅰ類(一類地表水)主要適用於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Ⅱ類(二類地表水)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
Ⅲ類(三類地表水)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遊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黃河:“奶水”變成“劣五類水”
黃河:“奶水”變成“劣五類水”
Ⅳ類(四類地表水)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Ⅴ類(五類地表水)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對應地表水上述五類水域功能,將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基本項目標準值分為五類,不同功能類別分別執行相應類別的標準值。水域功能類別高的標準值嚴於水域功能類別低的標準值。同一水域兼有多類使用功能的,執行最高功能類別對應的標準值。實現水域功能與達功能類別標準為同一含義。
劣五類水,污染程度已超過V類的水

改善方法


劣五類水要靠全民動員
即通過進一步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加大重點環境問題的整治力度,力爭基本消滅劣五類水體,加大水環境保護改善步伐。
改善劣五類水是個系統工程,要依靠各方面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如企業要嚴格截污納管、達標排放,農民要少用化肥農藥,養殖業要進行生態化治理,城市居民的洗衣機用水等要自覺納入污水管排放等等。全民動員和參與,改善水質必定會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