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共同體

安全共同體

安全共同體意指不以戰爭解決爭端的高度融合的人群或組織,具體分為兩類:一是整合型(amalgamated),是由多個實體組合而成的國家,比如美國;二是多元型(pluralistic),即由彼此獨立的民族國家集合而成的共同體,比如歐盟。從根本上說,安全共同體是一個社會概念,是不同國家的人們產生和培養認同的結果。

基本介紹


理查德·瓦傑尼(Richard Van Wagene)於20世紀50年代早期最先提出安全共同體的概念,卡爾·多伊奇(Karl Deutsch)則在1957年出版的研究歐洲一體化的著作《政治共同體與北大西洋地區》中對安全共同體做出了明確的界定和深入的分析,並且提出系統的安全共同體理論。
交往溝通是安全共同體建立的核心與必要條件,是組織存在與維繫的粘合劑,其中最為關鍵的要素是認同感(the sense of weness)。溝通本身能使一個團體擁有共同的思想、觀念與行動。行為體通過溝通產生不同的身份定位、形成相互的信息認知並由此通過結合而成的社會性網路來培養“信任、相互關心以及在自我意識與利益方面的部分認同”,從而相互之間能夠準確地預測行為;同時,溝通的感受將作為符號保留下來,對以後的交往產生影響。簡言之,行為體間經由交往溝通,通過互動而產生身份定位、信息認知,並在基於一致的認同感基礎上形成安全共同體;而交往溝通的感受不僅對共同體成員現有的行為產生影響,也將成為成員間將來行為選擇的依據之一。
安全共同體理論汲取大量社會學知識,強調“溝通而成的共有知識、觀念因素以及厚重的規範環境”等概念,後為建構主義的出台提供了養分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