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質押貸款
存貨質押貸款
存貨質押貸款是指融資企業將自有或者第三人(經有權人同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庫存貨物(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存入物流機構倉庫中,並以物流機構出具的倉單或直接利用存貨為質押標的,從金融機構取得融資的活動,物流機構在質押期間對質押物進行監管,並承擔質押物短少、毀損、滅失的賠償責任。
一是就地倉儲融資。
銀行根據協定僱用第三方(通常稱為就地倉儲公司)充當存貨控制人(銀行)的代理人來管理存貨。
二是信託收據融資。
借款人將貨物存入公開倉庫,或就地保存但無需第三者參與貨物保管,當貨物銷售後,借款人當天應將銷售收入轉到貸款者賬戶。
三是質押單存貨融資。
是近年來國外銀行普遍開展的存貨質押貸款業務。質押單是一個由第三方定期簽發給貸款銀行的文書,在這個文書上,第三方保證作為貸款質押品的存貸數量的存在。實際上,第三方的此種業務替代了銀行工作人員對企業的監管。
主要為各類金屬、建材、家電、礦產品、紙品、紡織品、煙酒、農產品、冷凍水產品、汽車與機電產品等數百類庫存貨物,涵蓋庫存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
具有一定庫存貨物的生產、加工、貿易型中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