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機構

協調機構

協調徠機構,全稱為議事協調機構,是為了方便各部門之間就某項專門性的工作進行“協調”而設立的小組,小組長一般由一把手兼任,這些機構的名稱也五花八門。協調機構的設立過多過濫,造成機構臃腫、權責不明,影響了工作成效,為此,國家專門對協調機構進行了撤併。

簡介


協調機構
協調機構
協調機構 協調機構,是指為了完成某項特殊性或臨時性任務而設立的跨部門的機構。協調機構的種類極多。在命名方式上,有領導小組、協調小組、委員會、指揮部、辦公室等;在存在時限上,有常設型、階段型、臨時型;在權屬關係上,有中央領導小組、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
“議事協調機構”這一稱謂是在1993年才正式出現於國務院正式文件中,替換了之前所用的“非常設機構”這一提法。
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是比較受人關注的一類議事協調機構。它先後在1986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經歷了較大規模的調整。

權屬


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承擔跨國務院行政機構的重要業務工作的組織協調任務,其設立、撤銷或者合併由國務院機構編製管理機關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決定。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議定的事項,經國務院同意,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辦理。在特殊或者緊急的情況下,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可以規定臨時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應當嚴格控制,一般不設實體性辦事機構,不單獨確定編製,所需要的編製由承擔具體工作的行政機構解決;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特點


協調機構
協調機構
協調機構 1、命名五花八門:有領導小組、協調小組、委員會、指揮部、辦公室等;
2、時間自主掌控:常設型、階段型、臨時型;
3、涵蓋行業廣泛:足療保健、剷除豚草、西瓜辦、饅頭辦、生豬辦。
陝西省某市多年前甚至曾成立“推廣足療保健工作領導小組”,在成立之初就廣受爭議,最終銷聲匿跡。更別說曾引發討論熱潮的饅頭辦、西瓜辦、“禁止午間飲酒辦公室”,“奇葩”頻現。
4、命名長:一些領導小組為了指向“明確”、功能“精準”,命名長也成常見現象,部分長達幾十字的機構甚至被網友吐槽“章都刻不下”。
例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東縣神農溪旅遊景區國家5A級新旅遊項目開發區景區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景區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稱,超過60個字。

存在問題


協調機構
協調機構
協調機構 議事協調機構多被稱為“領導小組”,與常設機構職能交叉,存在政出多門、權力責任不明等問題。一些事情已經完結,機構卻依然存在,直接影響到行政效能提高。“協調機構”過多、過濫,令人瞠目的數據背後,是對“機構法定”原則淡漠。打著“協同作戰”的牌子,掛著“一把手”的旗子,喊著“提高效率”的號子。
面對重要棘手的臨時性任務或突發事件,工作難以分解到單一機構,需要更高級別的領導“掛帥協調”、聯合攻關,這本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做法。可近年來,各種領導小組“扎堆”,著實成為公共行政管理的頭疼事。
遇事先開會,開會先成立“小組”。業內人士介紹,領導小組的設置,地方政府掌握的靈活性更大,甚至有時只需發個通知就可成立,在一些突發性事件上,幾乎成為應急的“萬能鑰匙”。

現象


協調機構
協調機構
協調機構 打著“協同作戰”的牌子,掛著“一把手”的旗子,喊著“減少層級、提高效率”的號子,一些“領導小組”本意是為了就某項專門性的工作進行“協調”,卻在實際操作中,容易異化為公共權力的又一次“推諉”。

身兼數職

各類“領徠導小組”,動輒都是市長、副市長等領導親自掛帥,擔任組長或副組長。
2012年,山東濱州曾一口氣公布了19個議事協調機構的領導名單,涉及節能減排、國土建設多個行業,可“一把手”都是當地市委主要領導。這還不是最忙的,2009年,東部省份一縣委副書記被安排擔任近40個領導小組的組長。

開會扯皮

“牽頭部門‘兼職搞副業’,成員單位‘心不在焉’,會議通常是帶個本子‘點人頭’。”河南一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坦言,本來日常就能解決,卻需要領導小組討論。出台一項規定,十幾個單位會簽,時間就更難控制了。

空殼機構

一年難見一次協調,成為“空殼機構”。上馬雖容易,領導大筆一揮即可成立,但一些小組在成立后卻陷入“沉睡”,成為“殭屍機構”,清理仍非常困難。例如,2013年遼寧省撤銷了“省防治非典指揮部”,而此時距離“非典”已有十年。
一些地方政府,對自身到底設了多少個領導小組都說不清楚。實際上許多領導小組都是“紙上機構”。從發文件成立,到發文件撤銷,期間可能從未正式“領導”或“協調”過。

挂名創收

“紅頭文件”搞創收,淪為行業“錢袋子”。由於指向性明確,一些領導小組為了完成自己的任務,甚至下發文件,成為亂攤派、亂收費的“護身符”。
陝西咸陽曾大力推廣“足療”保健項目,為此專門成立“推廣足療保健工作領導小組”,市領導掛帥親任“小組長”,下發紅頭文件嚴禁公安進入檢查,要求執法行動必須由總工會牽頭;2009年,湖北公安縣捲煙市場整頓工作領導小組曾下發文件,規定行政機關的“用煙考核”任務。

治理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各級黨委、政府決定對相關機構來一次專門清理,該留的留,該砍的砍,該並的並。 2014年,全國一次性減少13萬餘個。僅湖南減少1.3萬餘個,江蘇、內蒙古分別減少8472個和8081個;株洲市減少各類領導小組和議事協調機構464個。

熱議


協調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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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機構 周望:“雖然不少領導小組成員兼職,但卻容易造成會議多、文件多、檢查多、扯皮多,降低行政效率。”“協調”事倍功半,暴露出權力運行混亂、職責不清。
上海交通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樊博認為,沒有領導掛帥,就是對事情不重視;協調部門不多,就難以解決問題。“有領導好辦事”的慣性思維,短期看是重視,長期看會形成“懶政”慣性,結果是“不發文不研究,不開會不落實”。
隨著一系列簡政放權政策的展開,地方層面“領導小組”亂象得到了初步整治。但“割肉式”治理難完全擠出水分,還需要從“法治”入手,專家認為,“機構法定”是原則,亟須出台相關規定,避免設置“隨意化”。
樊博認為,現代政府是責任政府、法治政府,涉及比較複雜或重大、跨區域的問題可設立相關“協調機構”,其他要慎之,防止冗員。部門若都守土有責、盡心盡責,就無需成立徒有虛名的“領導小組”。要堅決精簡,真正做到“權隨事設、責隨事定、人隨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