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年企業家協會
安徽省青年企業家協會
安徽省青年企業家協會,是全省性的青年企業家的群眾組織,是共青團聯繫青年企業家的橋樑和紐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是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安徽省企業家聯合會、安徽省青年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共青團安徽省委。本會的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安徽省民政廳。
安徽省青年企業家協會(英文譯名為:AnhuiYouthEntrepreneurs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AHYEA。本會的會刊為《青年徽商》,英文譯名為:《YouthAnhuiBusiness》。)。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服務全省工作大局,服務青年企業家成長發展,團結帶領青年企業家積極參與經濟社會建設,勇當安徽全面轉型、加速崛起、興皖富民的先鋒。
一、開展培訓、研討、交流等活動,幫助青年企業家提高經濟理論和經營管理水平,促進青年企業家健康成長;
二、幫助青年企業家加強與政府部門、科研院校的聯繫,為青年企業家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術、資金等服務;
三、通過舉辦經貿考察協作活動,組織青年企業家與國內外的有關團體、企業家尤其是青年企業家進行合作交流,促進青年企業家之間的經濟協作;
四、反映青年企業家的意願,維護青年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五)、培養、推介、表彰、宣傳優秀青年企業家典型,向有關部門推薦優秀青年企業家典型;
六、引導青年企業家承擔社會責任,為促進安徽發展、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力量;
七、協會緊密結合安徽經濟發展的形勢,加大在非公經濟組織中發展會員的力度,優先發展非公經濟領域青年企業家。
八、指導各級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開展工作。[1-8]
安徽省青年企業家協會會長
王琦
(排名不分先後)
1.劉慶峰 安徽科大訊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黃化鋒 銅化集團董事長
3.楊安國 安徽叉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4.汪宏坤北京華威傢具製造有限公司董事長
5.周伊凡安徽富煌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總裁
6.葛昕廠安徽金大陸集團董事長
7.劉義富 安徽省路網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8.王建中 中國移動安徽公司副總經理
9.楊萬總 安徽萬總服飾有限公司董事長
10.曾平 浙江聖大建設集團安徽分公司總經理
11.潘保春 合肥榮事達太陽能有限公司董事長
12.張世成 安徽長潤集團董事長
13.王坤 安徽華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14.后博 安徽江淮電纜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15.孫方 淮北礦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16.宋春紅 安徽山水空間裝飾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17.嚴建文 合肥合鍛機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8.何宏滿 安徽豐原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19.吳文勝 安徽新華髮行集團副董事長
20.汪海 合肥肥肥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21.沈基水 安徽同慶樓投資集團總經理
22.單強 共青團安徽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長
23.周劍峰 安徽泰華(集團)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4.范立新 煤炭工業合肥設計研究院副院長
25.侯正喜 蕪湖國氫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6.唐禮亮 黃山永佳(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27.唐琪明 馬鋼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28.徐強 安徽中興繼遠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9.錢東升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30.戚少猛 安徽省蓼源貿易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31.梁金輝 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32.翟凌雲 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總經理[1-32]
本會會員分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實行屆期制。
一、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和經營管理才能;
二、遵守協會章程,熱心協會工作,積極為協會事業發展作出貢獻;
三、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四、在企業或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機構擔任主要領導職務的中國公民或長期在皖工作的外籍人士;
五、年齡不超過45周歲(含45周歲);
六、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業績突出,企業規模和企業綜合效益在本地區或本行業有較大影響。
七、個人會員所在企業符合建團條件的,須在協會秘書處或者當地共青團組織的指導幫助下成立團組織。[1-7]
一、申請。申請人提交書面入會申請(填寫由本會秘書處統一製作的入會申請表);
二、推薦。縣級以上(含縣級)團委、青企協和省企協秘書處有推薦會員的權利;
三、考核。縣級以上(含縣級)團委或青企協、省企協秘書處及申請人所在企業須填寫考核意見並加蓋公章;
四、審批。本會秘書處審核后報會長批准;
五、入會。本會秘書處向新會員下發入會通知書,並頒發會員證。[1-5]
一、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二、在本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接受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1-4]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三、維護本會的聲譽;
四、按本會規定繳納會費;
五、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1-5]
各會員所在單位要在協會的領導下,圍繞服務安徽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積極參與共青團組織開展的工作項目或活動。凡承認本會章程的各市和有關行業的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經同級團組織同意后,均可申請入會,經本會會長辦公會議審核批准后,成為團體會員。
一、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二、享有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三、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團體會員的會長、秘書長分別擔任本會席位常務理事、席位理事。團體會員認為有必要變更席位常務理事、席位理事時,須向本會秘書處提出變更申請並報會長辦公會議批准;
五、可按要求推薦本會理事、常務理事人選。[1-5]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三、維護本會聲譽;
四、積極向本會推薦個人會員;
五、召開會員大會前,須事先與本會秘書處協商並經本會秘書處批准;
六、團體會員的個人會員須在本會秘書處備案。[1-6]
會員大會召開前,本會秘書處對個人會員進行重新認定。會員年齡超過45周歲,自動退會。對協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會員(含理事、常務理事)、副會長,可授予“榮譽會長”稱號。協會邀請“榮譽會長”繼續參加協會活動,指導協會工作。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都有退會的自由,退會前應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由會長辦公會確認。退會後的個人會員應交回會員證。會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經本會秘書處審核,會長批准,取消其會員資格。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一般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報共青團安徽省委批准。提前換屆最長不超過半年,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會員大會職權
一、審議和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二、討論並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重大問題;[1-2]
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選舉理事會。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理事會每屆任期與會員大會一致,理事可以連選連任。理事因故不能參加表決時,可委託代表參加表決。理事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
一、籌備組織會員大會;
二、貫徹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三、制定年度工作計劃;
四、選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五、屆中增補理事、常務理事、副會長,增補比例不得超過20%;
六、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七、行使會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1-7]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並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代行理事會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須有二分之一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常務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也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本會實行會長辦公會議制度。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由會長辦公會議領導協會日常工作。會長辦公會議由本會會長、榮譽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組成,由會長或會長委託執行會長、秘書長召集。根據需要,副秘書長、常務理事可以列席會長辦公會議。會長辦公會議須有一半以上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一、召集並主持理事會議、常務理事會議;
二、研究、討論、部署協會重大工作事項;
三、聽取會長、副會長年度工作述職;
四、增補榮譽會長、特邀副會長、特邀常務理事、特邀理事,確定季度執行會長,任免副秘書長和各內設工作機構主要負責人;
五、吸收團體會員;
六、檢查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
七、決定對違紀會員和不履行職責的理事、常務理事和副會長的處理。[1-7]
本會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由共青團安徽省委推薦,由理事會選舉產生。秘書長一般由副會長兼任。會長領導協會全面工作,執行會長主持協會日常工作。執行會長實行季度輪流擔任制,主要配合會長做好協會輪流期的工作,策劃、領辦、組織協會季度活動。換屆時可有不超過二分之一的副會長連任。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邀請有關人士擔任本會顧問、特邀副會長、特邀常務理事、特邀理事。
理事會組成人員必須切實履行其職責,在擔任本職務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撤銷其職務;不按時繳納會費的,勸其辭去擔任的職務;理事、常務理事連續三次不參加協會活動的,免去其擔任的職務;副會長事先未經會長批准並連續兩次不參加會長辦公會議的,勸其辭去副會長職務。上述事項的處理,由本會秘書處提出意見,經會長辦公會議討論同意後生效,處理結果由本會秘書處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單位。
本會設立專業委員會。專業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秘書長若干名,人選由本會秘書長提名,會長辦公會議決定。專業委員會圍繞協會中心任務,可依照本章程,制定單獨的條例,根據會員需要開展工作。
本會設立秘書處,作為本會主要辦事機構,實行秘書長負責制。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干名,副秘書長實行聘任,由秘書長提名,經會長辦公會議決定。秘書長是本會的法定代表人。
一、執行理事會議、常務理事會議和會長辦公會議的決議;
二、實施工作計劃;
三、負責會員管理工作,為會員提供具體服務;
四、依照本會章程規定發展會員;
五、管理經費收支;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1-6]
本會的會徽與中青企協的會徽相統一,為奮飛的海鷗環抱著兩顆閃光的金星,海鷗的翅膀又形成象徵企業的齒輪;意喻著本會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踐中奮勇搏擊,不斷進取,摘取“青年企星”和“企業之星”。會徽的整個造型由“青企協”三個漢語拼音的第一個字母“QQX”組成。各市青年企業家協會的會徽要與本會的會徽相統一。本會也可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符合本會特色的會徽,與上述會徽並存使用。
本會及各級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在召開大會、舉辦重要活動時必須懸掛會徽。個人會員可以佩戴會徽。會員證、會員名片、有關重要宣傳物品等可以使用會徽。
個人會員佩戴的會徽由省青企協秘書處負責統一製作,任何團體會員或個人會員不得擅自製作。
一、個人會員會費;
二、捐贈;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1-4]
會員交納會費的數額根據會員在協會中的不同職務實行級差會費制度。個人會員會費每屆3000元,理事會費每屆6000元,常務理事會費每屆9000元。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本會的財務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一、本章程的修改,經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共青團安徽省委審查同意,並報安徽省民政廳核准後生效。
二、本章程經本會第七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三、各級地方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可以在本章程的框架內,結合實際,制定協會章程。
四、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