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子繼承權

長子繼承權

長子繼承權是歷史學上的專業術語,指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名位和財產由長子繼承的制度。

內容簡介


長子繼承權
primogeniture
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名位和財產由長子繼承的制度。中國的長子繼承製與宗法制密切相關,確立於西周。在周代的等級制度下,名位和財產由嫡長子繼承。長子蕃衍的家族稱為大宗,長子的兄弟所蕃衍的家族稱為小宗。周王由嫡長子繼承是為大宗,嫡長子的諸弟分封為諸侯國,對周王來說為小宗。諸侯的職位也由其嫡長子繼承,在其封國內又為大宗,諸侯嫡長子的諸弟再分封為卿大夫。周代層層分大宗小宗的繼承製,是典型的長子繼承權。漢、唐以後,封建帝王主要實行長子繼承製。中國歷史上朝鮮族、苗族、白族和納 西族的大部分地區,流行由長子奉養父母,長子在財產繼承上享有優先權的習俗。蒙古族的貴族一般也實行長子繼承製。在東南亞,如緬甸的王位由長子繼承。到19世紀,紐西蘭的毛利人仍由長子繼承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