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辦公室

上海市民防辦公室

上海市民防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民防辦公室,為市政府直屬機構。上海市民防辦公室掛上海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民防、人民防空、地下空間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制定有關規範性文件。
(二)組織制定民防建設總體規劃;組織編製本市防空襲方案;組織編製民防工程建設規劃、民防通信警報與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實施有關民防、人民防空、地下空間管理等方面的標準、規範,組織制定相關的地方性標準、規範、規程。
(三)負責本市民防基本指揮所、預備指揮所、機動指揮所及其配套設備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管理;承擔市應急處置預備指揮所的啟動、日常維護和應急保障工作;負責本市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的計劃、協調、監督和管理。
(四)負責本市防空警報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防空襲演習和防空警報試鳴工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群眾防空組織(民防專業隊伍),並落實有關裝備和訓練工作。
(五)負責本市民防工程的建設和使用管理;負責民防結建項目方案和設計文件的審查;負責民防專項投資工程的建設;負責本市民防工程的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
(六)負責本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編製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和重點地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參與各類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審查、綜合協調和平衡;負責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建設項目的管理,協調推進地下空間重點項目建設,參與地下空間建設項目的審核;會同市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地下工程信息系統建設管理;負責協調推進本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兼顧設防;負責本市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的綜合協調管理。
(七)負責民防特種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民防和應急志願者隊伍的組建和管理;承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放射性污染事故(核化恐怖襲擊事件)以及重大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八)承擔本市自然災害防災抗災中的有關工作;協助推進、落實全市性的預案管理、演練組織、物資保障、工作評估和突發事件趨勢分析等應急管理工作。
(九)牽頭負責民眾應急疏散防護工作;組織編製應對災害事故的民眾疏散防護預案;組織、協調和指導民眾應急避險和疏散安置場所的建設和管理;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時,負責組織民眾的疏散防護行動。
(十)負責全市民眾防護工作的協調和管理,負責社區民防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社區和基層單位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防護預案;組織民眾開展防災抗災、應急演練等工作;負責本市民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承擔社區應急科普宣傳教育和應急管理培訓;協助開展城市公共安全教育工作。
(十一)協調推進民防、人民防空、地下空間管理的科學技術研究、學術交流、重大技術攻關;組織推進本市防空監視網、民防通信網的建設和管理;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推進本市地下空間信息網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建立完善民防信息化平台,推進本市民防信息系統建設。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實施本市民防行政執法工作和民防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民防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三)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民防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沈曉蘇:主持市民防辦全面工作。
民防辦公室副主任孫曉波:分管民防工程與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和使用管理、民防科研、民防監督管理、民防安全管理工作,協助分管工程財務,聯繫民防協會。分管工程處(地下空間管理處)、科技宣教處(科技部分)、市民防監督管理處、市民防科學研究所。
民防辦公室巡視員王滬鷹:分管民防組織指揮、民防通信警報、民防信息化建設工作、協助分管組織人事工作。分管指揮通信處、市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市民防特種救援中心。
民防辦公室副主任費躍:分管民防宣傳和民防教育培訓工作。分管科技宣教處(宣教部分)、市民防教育與培訓中心。
民防辦公室副主任周鳴放:分管民防法制建設和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直屬機關黨委、辦工會。
民防辦公室副主任韓志凱:主要參加領導班子集體領導和重要問題的研究決策。
民防辦公室副巡視員童勤偉:分管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國資管理、信訪、保密、國家安全工作,協助分管行政財務。分管秘書處(行政後勤、信訪、保密、國家安全部分)、財務處(國資管理部分)。
民防辦公室黨組紀檢組長汪耀明分管紀檢、監察、審計工作,協助分管民防工程與地下空間使用管理、民防監督管理和民防法制工作。分管監察審計室。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上海市民防辦公室設7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二)政策法規處
(三)指揮通信處(應急指揮處)
(四)工程處(地下空間管理處)
(五)科技宣教處
(六)計劃財務處
(七)組織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