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昌興

龍昌興

1982.08—1992.09 1992.09—1999.03 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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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龍昌興,男,苗族,1963年12月出生。
1982.08—1992.09 松桃縣民族師範學校任物理教師;(其間:1986年評為助理講師)
1992.09—1999.03 松桃縣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其間:1994.09—1997.07在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專科班學習(函授);
1999.03—2002.04 松桃縣法院民庭、經濟庭副庭長(主持工作)其間:2000.09—2003.01在貴州省委黨校法律本科班學習(函授);
2002.04—2003.05 松桃縣法院民一庭庭長;
2003.05 —2011.12 松桃縣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四級高級法官。政協松桃苗族自治縣委員會第十一屆委員、第十二屆常委;(其間:2007.05授予四級高級法官;2004.03-2006.06在貴州大學成人教育法律本科班學習(函授);
2010.09— 2010.12在銅仁地委黨校第二十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11.12— 在縣政協任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