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服
應用於消防救災的專用防火服裝
消防服是保護活躍在消防第一線的消防隊員人身安全的重要裝備品之一,它不僅是火災救助現場不可或缺的必備品,也是保護消防隊員身體免受傷害的防火用具。因此,適應火災現場救助活動的消防服就顯得尤為重要。
消防服
①從防護性來考慮,必須具有耐火性、耐熱性和隔熱性,還要具有強韌性,防止銳利物體的衝擊、碰撞等。另外,還要具有能夠阻止化學物質對皮膚的傷害的性能;
②適應外界的冷暖、風雨等環境的變化,能夠保持體力和旺盛的精力;
③從作業效率方面考慮,消防服應在作業中有活動餘地,盡量選用伸縮性能良好的材料,還有,衣料的質地和形狀、構造等方面也要認真研究。
④在安全管理和部隊統籌上考慮,上下級之間要行之有效,確保消防服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上下分身的消防服的優點是:安全性高(含下半身防護、全身的防護性高)、容易活動、不易沾濕、防水性好、耐寒性好、功能和外觀好。缺點是:散熱性差,體熱不易排出、造價高、衣體重。
上下連體型消防服的優點是:散熱性高、體熱容易排出、造價低。缺點是:安全性差、活動不便、衣體重。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 3.1 消防滅火防護服Protective clothing for firefighters
• 消防員在進行滅火戰鬥時穿著的專用服裝,用來對其上下軀幹、頭頸、手臂、腿進行熱防護,但防護服的防護範圍不包括頭部、手部和腳部。
• 3.2 防水透氣層 moisture barrier
• 用於阻止水向隔熱層滲透同時又能排出水蒸氣的防護服部分。
• 3.3 隔熱層 thermal barrier
• 用於提供隔熱保護的防護服部分
• 3.4 接縫 seam
• 面料的兩個邊緣的連接,通過縫紉或其他方式牢固地附在防護服上。
• 3.5 反光性標誌帶 reflective trim
• 縫紉在外衣上能反射光線作為標誌用的面料,有利於提高可見性。
• 4 款式、號型、規格
• 4.1 款式 本標準防護服的款式為分體式,由防護上衣、防護褲子組成,連體式防護服也可參照本標準的性能要求。
• 4.2 號型 號型的設置按GB/T1335.1、GB/T1335.2有關規定。
• 4.3 規格
• 防護服主要規格按GB/T1335.1、GB/T1335.2有關規定自行設計。
防護服主要部位規格允許偏差按表1規定。表1 主要部位規格允許偏差 單位為cm
序號 | 部位名稱 | 允許偏差 | 備註 |
1 | 衣長 | ±1.0 | — |
2 | 胸圍 | ±2.0 | 5.4系列 |
3 | 領圍 | ±0.7 | — |
4 | 袖長 | ±0.8 | 圓袖 |
±1.2 | 連肩袖 | ||
5 | 總肩寬 | ±0.8 | 圓袖 |
6 | 褲長 | ±1.5 | — |
7 | 腰圍 | ±1.0 | 5.2系列 |
8 | 臀圍 | ±2.0 | — |
消防服
A、與舊時的木造、防火性的所謂一般住宅火災相對應的消防服;
B、與以熱、煙為中心的耐火構造的建築物火災相對應的消防服;
C、代表特殊救助隊行動的以活動性為中心的消防服;
D、與劇毒等各種災害相對應的消防服;
E、除以上所列以外,與冬、夏等季節相對應的消防服。
將來,考慮到以上各種情況,採用與地域條件、災害的形式等相適應,並且符合ISO規格條件的消防服已成為必然。
消防戰鬥服衣料與特點:由防火表層,隔水層,隔熱層和阻燃舒適里料組成,
5.1 設計要求
• 5.1.1 防護服的結構
• 防護服是由外層、防水透氣層、隔熱層、舒適層多層織物複合而成的。這種複合物可允許製成單衣或夾衣。並能滿足基本服裝製作工藝要求和輔料相對應標準的性能要求。
• 5.1.2 防護上衣
• 5.1.2.1 保護的區域
• 防護上衣應對消防員的上部軀幹、頸部、手臂和手腕提供保護,但保護的範圍不包括頭部和手部。防護上衣和防護褲子多層面料之間的重疊部分不應小於200mm。
• 5.1.2.2 衣領
• 防護服的衣領高度不應小於102mm,並應有搭接或扣牢配件。衣領的結構應包括外層、防水透氣層、隔熱層。
• 5.1.2.3 門襟
• 門襟的結構應包含外層、防水透氣層和隔熱層。
• 5.1.2.4 袖口
• 袖口應設計得使之能保護消防員的手腕,並防止燃燒的廢碎片進入到袖子中。袖口不得妨礙防護服的穿著,並應與防護手套的佩戴相配合。
• 5.1.3 防護褲子
• 防護褲子應對消防員的下肢和腿提供保護,但不包括踝部和腳部。
• 5.1.4 反游標志帶
• 反游標志帶應牢固地縫合在防護服上衣和褲子上,分體式防護服在上衣胸圍、下擺、袖口、褲腳處縫合寬度不應小於50mm的反游標志帶。反游標志帶的設置,應在其360°方位均能可見。
• 5.1.5 標籤的位置
• 標籤應放置在防護上衣前胸左側的舒適層上。
• 5.1.6 顏色
• 防護服的顏色為藏藍色。
• 5.1.7 輔料
• b) 應選用具有阻燃性的縫紉線和搭扣,顏色與外層面料相匹配;
• c) 防護上衣的前門襟處應選用不小於8號的拉鏈,顏色與外層面料相匹配;
• d) 防護褲子的背帶應選用鬆緊帶。
5.2 面料性能
• 5.2.1 外層
• 5.2.1.1 阻燃性能
• 損毀長度不應大於100mm,續燃時間不應大於2s,且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
• 5.2.1.2 表面抗濕性能
• 沾水等級不應小於3級。
• 5.2.1.3 斷裂強力
• 經、緯向干態斷裂強力不應小於650N。
• 5.2.1.4 撕破強力
• 經、緯向撕破強力不應小於100N。
• 5.2.1.5 熱穩定性能
• 經260℃±5℃熱穩定性能試驗后,沿經、緯方向尺寸變化率不應大於10%,試樣表面無明顯變化。
• 5.2.1.6 單位面積質量
• 單位面積質量應為面料供應方提供額定量的±5%。
• 5.2.1.7 色牢度
• 耐洗沾色不應小於3級,耐水摩擦不應小於3級。
• 5.2.2 防水透氣層
• 5.2.2.1 耐靜水壓性能
• 耐靜水壓不應小於17Kpa。
• 5.2.2.2 透水蒸氣性能
• 水蒸氣透過量不應小於5000g/(m2?24h)。
• 5.2.2.3 熱穩定性能
• 經180℃±5℃熱穩定性能試驗后,沿經、緯方向尺寸變化率不應大於5%,試樣表面無明顯變化。
• 5.2.3 隔熱層
• 5.2.3.1 阻燃性能
• 損毀長度不應大於100mm,續燃時間不應大於2s,且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
• 5.2.4 舒適層的性能
• 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
5.3 整體防護性能
• 熱防護能力TPP值不應小於28cal/cm2。
5.4 針距密度
• 各部位縫製線路順直、整齊、平服、牢固、鬆緊適宜,明暗線每3cm不應小於12針,包縫線每3cm不小於九針。
5.5 色差
• 防護服的領與前身、袖與前身、袋與前身、左右前身不應小於4級,其它表面部位不應小於4級。
5.6 接縫斷裂強力
• 防護服外層接縫斷裂強力不應小於650N。
5.7 反游標志帶
• 5.7.1 逆反射係數
逆反射係數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逆反射係數 單位為cd/(lx·m2)
觀 察 角 | 入 射 角 | |||
5° | 20° | 30° | 40° | |
12, | 330 | 290 | 180 | 65 |
20, | 250 | 200 | 170 | 60 |
1° | 25 | 15 | 12 | 10 |
1°30, | 10 | 7 | 5 | 4 |
• 5.7.2 耐熱性能
• 5.7.3 阻燃性能
• 續燃時間不應大於2s,且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
• 5.7.4 耐洗滌性能
• 洗滌25次后,不應出現破損、脫落、變色的現象。
• 5.7.5 高低溫性能
• 經高低溫試驗后反游標志帶不應出現斷裂、起皺、扭曲的現象。
5.8 五金件耐高溫性能
• 試樣經高溫試驗后,應保持其原有的功能。
5.9 縫紉線耐高溫性能
• 試樣經高溫試驗后,應無融化、燒焦的現象。
5.10 重量
• 整套服裝重量不應大於3.5kg。
5.11 外觀質量
• a) 各部位整燙平服、整潔、無燙黃、水漬、亮光;
• b) 衣領平服、不翻翹;
• c) 對稱部位基本一致;
• d) 粘合襯不準有脫膠及表面滲膠;
• e) 標籤位置正確,號型標誌準確清晰。
210g/m2表面層(面料成份:93%間位芳綸,5%對位芳綸,2%抗靜電纖維)及120g/m2裡層均為永久性阻燃面料;用阻燃線, 主要線縫雙針埋夾確保牢固;前襟拉鏈加魔術貼封閉,內置兩個口袋,用以保存個人物品,;肩無縫,袖底部位拼結的特殊設計以允許手臂達到最大活動範圍;袖口裝內羅紋袖口,褲角裡面橡皮筋收緊及可翻換式直立衣領設計,考慮阻止火等噴濺進入衣服裡面;背帶褲的背帶可調節;褲膝蓋處加多一塊貼布,內襯阻燃隔熱棉,防磨損,保護膝蓋部位;裝高亮度阻燃反光帶增加消防人員的能見度。適合消防工作人員使用。
消防防化服是工作人員在有危險性化學物品或腐蝕性物品的現場作業時,為保護自身免遭化學危險品或腐蝕性物資的侵害而穿著的防護服。
消防防化服主體膠布採用經阻燃增粘處理的錦絲綢布,雙面塗覆阻燃防化面膠製成,主體膠布遇火只產生炭化,不溶滴,又能保持良好強度。主體膠布經貼合-縫製-貼條工藝製成,服裝主體和手套,並配以阻燃、耐電壓、抗穿刺靴或消防膠靴構成整套服裝。
• 衣 號SMLXL
• 衣長(領口至靴底)(cm)
• 胸 圍(cm)55565758
• 腰 圍(cm)
• 鞋 碼(cm)
• 適合身高(cm)165-170170-175175-180180-185
• 主要技術參數
• 膠布厚度 0.45±0.05mm
• 拉伸強度 經緯向均 不小於450N/5cm
• 撕裂強度(梯形法經緯向均)不小於32N
• 防酸滲透性能(10mm×1h) (80%H2S04,60%HN03,30%HCL),不滲透
• 防鹼滲透性能(10mm×1h) (6.1mo1/LNa0H)不滲透
• 阻燃性能 續燒時間 不大於2s 阻燃時間 不大於10s
• 損毀長度 不大於10cm
• 耐熱老化性能(125℃×24h)不粘、不脆
• 耐寒性能(-25℃×5min摺疊180°)無裂紋
• 耐汽油性能(浸120#汽油30s)無裂紋、不發粘
• 膠層與織物粘合強度 不小於0.78KN/M
阻燃靴消防膠靴:
• 1靴底耐穿刺性能,≥780N1靴子耐油性能,鞋面、鞋底,-2~10%
• 2靴底耐電壓,≥5000V2粘條粘著力,≥600N/m
• 3膠靴防滲漏性能(浸水2h),不滲透3靴底耐電壓,≥5000V
• 4圍條粘附強度,≥0.78KN/m4靴面老化后扯斷伸長率,≥75%
• 5消防膠靴5鋼質襯墊耐腐蝕性能,不腐蝕
• 6靴面扯斷伸長率,≥450%6靴底隔熱性能,≤22℃
• 7靴底耐刺穿性能,≥900N7靴子防滑性能,≥115°
• 8靴底耐磨性能,≤0.9cm3/1.61km8重量,≤1.8kg
• 貼條粘附強度 不小於0.78KN/m
• 抗滲水性(5隻3L/min水噴頭沖刷15min)不滲漏
• 質量(M)不大於5kg
• 消防防化服產品標準:Q/XZC 002:2003《消防防化服》
• 1 準備
• 在做外層材料各項性能試驗前,應按GB 8965—1998 附錄A 的方法洗滌5 次。
• 2 阻燃性能試驗
• 阻燃性能試驗按GB/T 5455—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1、5.2.3.1、5.2.4、
• 的規定。
• 3 表面抗濕性能
• 試驗表面抗濕性能試驗按GB/T 4745—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2 規定。
• 4 斷裂強力試驗
• 斷裂強力試驗按GB/T 3923..1—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3 的規定。
• 5 撕破強力試驗
• 撕破強力試驗按GB/T 3917.3—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4 的規定。
• 6 熱穩定性能試驗
• 熱穩定性能試驗方法按附錄A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5、5.2.2.3、5.2.3.2 的規定。
• 7 單位面積質量
• 用稱量範圍為0 g~500 g,感量為0.5 g 的架盤天平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2.1.6 的規定。
• 8 色牢度試驗
• 色牢度試驗方法按GB/T 3920—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1.7 的規定。
• 9 耐靜水壓性能試驗
• 耐靜水壓性能試驗按GB/T 4744—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2.1 的規定。
• 10 透水蒸氣性能試驗
• 透水蒸氣試驗方法按GB/T 1037—1997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2.2.2 的規定。
• 11 整體熱防護性能試驗
• 熱防護試驗方法按附錄B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3 的規定。
• 12 針距密度檢驗
• 在防護服上任取3 ㎝計量,其結果應符合5.3 的規定。
• 13 色差檢驗
• 測定色差程度時,被測部位應紗向一致,用600 lx 及以上的等級光源。入射光與被測物約成45°角,觀察方向與被測物大致垂直,距離60 ㎝目測。與GB 250 樣卡對比,其結果應符合5.5 的規定。
• 14 接縫斷裂強力試驗
• 接縫斷裂強力試驗方法按GB/T 13773—1992 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6 的規定。6.15 反游標志帶性能試驗
• 15.1 逆反射係數的試驗
• a) 試驗環境:溫度20℃±2℃,濕度65%±5%;
• b) 樣品的尺寸與數量:200mm×50mm 的發反光材料3 塊;
• d) 經過水平和垂直方向上分別測量5 次后,將所測的數據取平均值,其結果應符合5.7.1 的規定。
• 15.2 耐熱性能試驗
• 先將試樣放置在溫度為260℃±5℃的乾燥箱內,試驗5 min 后取出樣品,再按6.15.1 的方法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7.2的規定。
• 15.3 耐洗滌性能試驗
• 樣品尺寸為200mm×50mm,按GB 8965—1998 附錄A 的方法洗滌25 次,其結果應符合5.7.4 的規定。
• 15.4 高低溫性能試驗
• 樣品尺寸為200mm×50mm,在50℃±2℃的環境中連續放置12 h ,取出后應立轉至-30℃±2℃的環境中連續放置20 h 后取出,其結果應符合5.7.5 的規定。
• 16 五金件耐高溫性能試驗
• 將試樣放置在溫度為260℃±5℃的乾燥箱內,試驗5 min 后取出樣品,用目測法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8 的規定。
• 17 縫紉線耐高溫性能試驗
• 將試樣放置在溫度為260℃±5℃的乾燥箱內,試驗5 min 后取出樣品,用目測法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9 的規定。
• 18 質量
• 用稱量範圍為0 g~10 000g 精度不低於3 級的重量衡器測定,其結果應符合5.10 的規定。
• 19 外觀質量
• 用目測法進行,其結果應符合5.11 的規定。
消防員在進行滅火救援靠近火焰區受到強輻射熱侵害時穿著的專用防護服,用來對其上下軀幹、頭部、手部和腳部進行隔熱防護,包括消防上衣、消防褲、消防頭套、消防手套以及防火腳套。
消防服是由外層、隔熱層、舒適層等多層織物複合而成,這種組合部分的材料可允許製成單層或多層。隔熱服外層應採用具有反射輻射熱的金屬鋁箔表面材料,並能滿足基本服裝製作工藝要求和輔料相對應標準的性能要求。
• (1)先撐開服裝的頸口、胸襟、兩腳伸進褲子內,將褲子提至腰部,再將兩臂伸進兩袖,並將內袖口環套在拇指上。
• (2)將上衣護胸布摺疊后,拉過胸襟布蓋嚴,然後將前胸大白扣掀牢。
• (3)將腰帶收緊后,將大白扣掀牢。
• (4)帶好消防面具后再將頭罩罩在頭上,並將頸扣帶的大白扣掀上。
• (5)最後戴上手套,將內袖壓上手套里。
• (1)消防防化服不得與火焰及熔化物直接接觸。
• (2)使用消防防化服前必須認真檢查服裝有無破損,如有破損,嚴禁使用。
• (3)使用時,必須注意頭罩與面具的面罩緊密配合,頸扣帶、胸部的大白扣必須扣緊,以保證頸部、胸部氣密。腰帶必須收緊,以減少運動時的“風箱效應”。
• (4)每次使用后,根據臟污情況用肥皂水或0.5-1%的碳酸鈉水溶液洗滌,然後用清水沖洗,放在陰涼通風處,晾乾后包裝。
• (6)消防防化服在保存期間嚴禁受熱及陽光照射,不許接觸活性化學物質及各種油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