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42年10月1日,前身為鹽阜區高等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鹽城市城南新區府南路1號。全院現內設23個審判業務部門和綜合部門,正式在編幹警227人,本科以上學歷佔總人數的94.7%,其中博士1人,碩士93人,佔總人數的41.4%;主要審理轄區內的二審案件、申訴再審案件、檢察機關抗訴案件以及依法應審理的一審案件等,同時還負責涉外案件的審理工作。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誕生於抗日戰爭烽火之中。1942年10月1日,剛成立不久的鹽阜區行政公署正式設立司法科,由此翻開了鹽阜地區人民司法的新篇章。此後,鹽阜地區審判機構歷經8次更名,於1983年正式成立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內設23個審判業務和綜合部門。鹽城中院主要審理轄區內的二審案件、申訴再審案件、檢察機關抗訴案件以及依法應審理的一審案件等,同時還負責涉外案件的審理工作。
鹽城中院現設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少年家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人民法庭工作指導辦公室)、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審判監督庭、執行局、辦公室、研究室、組織人事處、宣傳處、法官培訓處、機關黨委、監察室、行政裝備管理處、司法鑒定處、司法警察支隊、審判管理辦公室等共計23個審判業務部門與綜合部門。
近年來,鹽城中院緊扣公正司法、司法為民工作主題,堅持依法履職,強化審判職能,多項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國法院前列。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鹽城中院強化以審判為中心、以法官為主體理念,通過院庭長帶頭辦案、調配優化審判資源、“雙服務”法官等制度,實現領導精力、人員配置、物質保障向審執一線傾斜。同時,大力推進司法公開,推進庭審網際網路直播、裁判文書上網、司法網拍等制度,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樹公信。全力做優“基層司法產品”。鹽城中院專門出台《關於堅持重心下移全力做優“基層司法產品”的意見》,通過院庭長掛鉤聯繫基層、定期編髮業務指導內刊、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加強審判管理以及開展“千名代表委員評百案”、萬人旁聽庭審、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等工作,多措並舉提升基層辦案質量。基層法院一審服判息訴率、發改率等核心質效指標均有明顯優化。推行涉訴信訪實質性化解。鹽城中院專門出台《關於依法處置和實質性化解涉訴信訪的意見》,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審委會信訪專業委員會,並組建立案二庭,加強對信訪工作的組織、協調、化解、督查和問責。同時強化機制建設,建立重大信訪代理制、首問負責制、巡迴督辦制、責任查究制,實現涉訴信訪實質性化解。積極服務法治政府建設。鹽城中院率先在全省法院出台《關於全力服務法治政府建設的二十條意見》,從服務大局、當好參謀、延伸職能、化解矛盾、嚴肅執法等五方面加大司法服務力度,實現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良性互動。《人民法院報》頭版顯著位置予以報道推廣,北京、山東等地法院來人來函學習取經。強化能力作風建設。鹽城中院推出強化源頭治理、清瘀排毒、權力內控、司法服務軟環境治理、自覺接受外部監督“五大工程”建設,並在全院開展開展“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努力以能力的提升促進辦案水平的提高,以作風的改進促進司法公信的增強。重抓制度執行力。鹽城中院狠抓內部管理,加大制度執行力度,建立辦案管理、能力作風等五大通報制度,通過司法巡查、執法檢查、明查暗訪等方式,定期實名通報法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同時狠抓責任查究,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堅決問責到人,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的工作格局。
近年來,鹽城中院緊緊圍繞“江蘇一流,全國爭先”的工作目標,全面加強自身建設,全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因工作成績突出,2011年12月,鹽城中院被最高法院榮記集體一等功;2012年3月,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優秀法院”;2013年3月,被全國婦聯表彰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先進集體”;2013年4月,被省高院、省人社局表彰為“全省法院系統先進集體”;2013年4月被省高院記集體二等功。同時,湧現出全省首批“傑出政法幹警”黃旭東、全省“十佳法官”楊越華等一批優秀典型。
江蘇省鹽城市城南新區府南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