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紹友
因被冤枉入獄9年的河南人
張紹友,男,1954年7月15日生,河南省沈丘縣紙店鎮小李庄行政村人。
2003年因涉嫌強姦殺害親侄女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8年其侄子張志明找到真兇信息,向河南省公安廳報案,隨後真兇被抓獲,他被無罪釋放。他披露當時認罪被毆打了2日2夜,事件轟動全國。
目錄
1999年12月3日早上,張紹友發現侄女失蹤。當日為其侄女21歲生日。
2000年元月2日,河南省沈丘縣紙店鎮小李庄村西南一口機井中發現一具女屍,經鑒定為失蹤的張紹友侄女。
2000年元月,以涉嫌故意強姦殺害親侄女為由張某公安將張某張某留,並批准逮捕。
2003年11月20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張紹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其所犯強姦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紹友隨後在河南省豫東監獄服刑。
2008年3月,其侄子接到真兇消息,隨後前往河南省公安廳報案,並於同年四月,將真兇胡小剛於新疆庫爾勒抓獲。2008年5月22日,張紹友出獄。
2008年12月25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張紹友無罪。史稱“聖誕判決”
2009年8月18日,因“姦殺親侄女”罪名蒙冤下獄9年的張紹友及其家人,向國家提出500餘萬的國家賠償,最終最高人民法院判決賠償張紹友無罪羈押3060天的賠償金34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