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ànɡ jì
喪紀
1、喪事。
《周禮·天官·大府》:“山澤之賦,以待喪紀。”
《禮記·文王世子》:“喪紀以服之輕重為序,不奪人親也。”鄭玄 註:“紀,猶事也。”
《左傳·僖公二十七年》:“夏,齊孝公 卒。有 齊 怨,不廢喪紀,禮也。”
宋 葉適 《財計上》:“貨之滯於民用者,以其賈買之,其賒者祭祀喪紀皆有數,而以國服為之息。”
清
陳夢雷 《抒哀賦》:“喪紀其一周兮,徒囚首而懷故鄉。”
2、喪失曆紀。
《漢書·律曆志上》:“三代 既沒,五伯之末史官喪紀,疇人子弟分散,或在
夷狄,故其所記,有《
黃帝》、《
顓頊》、《夏》、《殷》、《周》及《魯歷》。”